原标题: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马应龙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 告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9-05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马应龙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或“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本公司持有的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马应龙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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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应龙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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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0月10日,本公司持有马应龙股份126,163,313股,占马应龙总股本的29.27%;本次解除质押并再次质押的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马应龙总股本的9.28%。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质押马应龙股份100,000,000股,占马应龙总股本的23.20%。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9-05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4号),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择机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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