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9年10月11日 02:5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8,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603%,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0,387,500股,占总股本的36.457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0月14日(星期一)(因2019年10月1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9号)核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7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75元,并于2016年10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62,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82,670,000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2018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确定2018年11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6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17日,授予后公司股本增加至83,35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3,35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9,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76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6名,解除限售股份合计48,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60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以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伟、丁勇及朱伟的配偶王晓虹、丁勇的配偶江蓉芝承诺:

  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每年不超过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后,本人(或配偶)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或配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

  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份;

  本公司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公司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公司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对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公司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持有股份数量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9年10月14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数量为48,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60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名,其中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法人股东,其余4名为自然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1:股东ZHU WEI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6,800,000股,其中7,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2:股东ZHU WEI因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股东丁勇因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和副总经理,二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0日

博创科技 发行股份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0-16 申联生物 688098 --
  • 10-16 祥鑫科技 002965 --
  • 10-16 海尔生物 688139 --
  • 10-15 贝斯美 300796 --
  • 10-14 渝农商行 601077 7.36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