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9年09月27日 05:18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

  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1月22日

  重要提示

  1、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91号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采用契约型开放式的运作方式。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认购份额的“1年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1年持有期限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1年对日,若1年后无对日的,则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到期日,若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到期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5、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1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售。发售渠道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电子直销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周六、周日电子直销和部分代销机构网点照常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公告正文)。

  6、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可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8、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本基金在代销网点、电子直销渠道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T日,含募集首日),若预计T日的有效认购申请经确认后,《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本基金将于T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T+1日)公告提前结束募集,自T+1日起(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11、销售机构(指代销机构、直销中心和电子直销)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咨询认购事宜。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咨询认购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7、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如下: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净值会因为持有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而产生波动,持有基金的相关风险会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具有如下特有风险:

  (1)养老目标基金的特定风险

  1)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也不保证基金最终确实能够实现其投资目标。基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

  2)持有期锁定风险

  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1年持有期限到期日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持有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管制风险。

  (3)持有基金收取相关费用降低本基金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销售服务费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4)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

  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卖出或赎回持有基金所得款项的到账时间,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长,受此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可能会较晚。

  (5)流动性风险

  1)在基金建仓时,可能由于所投资基金的流动性不足等原因而无法按预期进行建仓,从而对基金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2)在所投资基金暂停交易或者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3)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回要求,在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或现金过多所导致的收益下降风险。

  (6)持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基金的相关风险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7)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 ETF、LOF、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交易,由此可能面临交易量不足所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的折溢价风险以及被投资基金暂停交易或退市的风险等。

  (8)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能在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无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9)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10)其他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和决策过程决定了本基金具有其他投资风险。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颐和稳健养老一年混合(FOF)

  基金代码:A类:007401; C类:007402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认购份额的“1年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1年持有期限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1年对日,若1年后无对日的,则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到期日,若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到期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申购份额的“1年持有期限起始日”为申购申请确认日;“1年持有期限到期日”为申购申请确认日的1年对日,若1年后无对日的,则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到期日,若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到期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运用主动资产配置和精选基金的投资方法进行投资,在通过VaR和风险预算模型控制整体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3幢3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2、代销机构

  A.银行、证券、期货公司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服务热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服务热线: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服务热线:021-33389888

  网址:www.swhysc.com

  (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服务热线: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服务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服务热线: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服务热线: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服务热线: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B.第三方销售

  (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服务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服务热线: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强

  服务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服务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服务热线:4008188000

  网址:www.myfp.cn

  (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服务热线: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服务热线:95733

  网址:www.leadbank.com.cn

  (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服务热线: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9)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服务热线: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1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陆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陆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服务热线: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1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千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3)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服务热线: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服务热线: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服务热线: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6)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 号1 号楼22 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 号院A 座17 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服务热线:95118

  网址:fund.jd.com

  (1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服务热线: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8)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桂平路391号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服务热线:021-60907378

  网址:www.youyufund.com

  (1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服务热线: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服务热线:021-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2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服务热线:400-159-928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2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1月22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募集。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则该《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作他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4、若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备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与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十)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法。

  2、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

  注:M 为认购金额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本基金A类份额的认购费由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缴纳认购费用。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举例一:某投资人在某销售机构(非直销柜台)的销售网点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对应认购费率为0.60%,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0%)=99,403.58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认购份额=(99,403.58+100)/1.00=99,503.58份

  即,某投资人在某销售机构(非直销柜台)的销售网点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则其可得到99,503.58份A类基金份额。

  (2)投资人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投资人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举例二:某投资人在某销售机构(非直销柜台)的销售网点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费用=0元

  本金认购份额=100,000/1.00=100,000份

  利息折算份额=100/1.00=100份

  认购份额=100,000+100= 100,100.00份

  即,某投资人在某销售机构(非直销柜台)的销售网点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则其可得到100,100.00份C类基金份额。

  (3)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发售方式及有关规定

  1、在募集期内,本公司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发售(电子直销暂限个人投资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代销网点、电子直销渠道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

  2、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上海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可选择到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认购。

  (2)投资者可以选择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认购缴款(现金缴款除外)。

  (3)在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结算账户,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结算账户的户名必须与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4)营业时间: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1月22日9:00~17:00(节假日不受理)。

  (5)请有意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上海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py-axa.com)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6)上海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① 投资者可从2019年9月30日起到上海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② 选择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③ 开户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并签署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填妥并签署的《投资适性分析调查表》;

  ●填妥并签署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银行卡并加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④ 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结果,如确认成功可查询基金账号。

  (2)缴款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现金缴款除外),划入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在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银行账号:97990153900000013

  ① 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B,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欲购买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基金的名称或代码,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由投资者承担。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但下一工作日资金足额到账,则下一工作日将作为认购有效申请日,若下一工作日资金仍未足额到账,则该笔认购申请无效。

  ③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认购

  汇款已经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 填妥并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如有);

  ③ 不与开户手续同时办理的认购交易,需提供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认购确认结果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与否,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查询到基金认购份额。

  (二)电子直销

  1、开户与认购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基金发售日每天15:00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开户与交易平台

  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3、开户及认购程序:

  (1)从未开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y-axa.com)、官方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微理财”和官方APP“浦银安盛基金”,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网上开户操作。开户成功后,即可进行认购。

  (2)已开通本公司电子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选择“登录”,并进行网上认购。可以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微理财”,微信端点击“开户/绑定”按提示信息选择“立即绑定”,账户绑定成功后即可进行认购。可以使用官方APP“浦银安盛基金”,登录后即可进行认购。

  4、认购确认结果查询

  认购申请提交成功后,投资者可于T+2个工作日起(T为申请日)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确认的认购金额;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查询到确认的基金认购份额。

  5、注意事项:

  (1) 电子直销渠道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2) 电子直销渠道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

  (三)代销渠道

  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渠道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及其它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指定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一)上海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以选择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认购缴款(现金缴款除外)。

  (2)在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应与基金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3)营业时间: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1月22日9:00~17:00(节假日不受理)。

  (4)请有意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py-axa.com)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上海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① 投资者可从2019年9月30日起到上海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② 选择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③ 机构投资者需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及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指定银行账户开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如需);

  ●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需)

  ●经办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经办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投资适性分析调查表》;

  ●需要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需要提交填妥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开放式基金远程交易协议书》;

  ●加盖公章的《直销柜台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

  ●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④ 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与否,如果开户确认成功则可以得到基金账号。

  (2)缴款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现金缴款除外),划入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在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银行账号:97990153900000013

  ① 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B.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欲购买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基金的名称或代码,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由投资者承担。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 如果机构投资者在认购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但下一工作日资金足额到账,则下一工作日将作为认购有效申请日,若下一工作日资金仍未足额到账,则该笔认购申请无效。

  ③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A.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B.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C.机构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认购

  汇款办理完毕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 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及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 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需);

  ③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如有)。

  (4)认购受理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受理情况。

  (二)代销渠道

  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渠道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由各销售机构及时将无效认购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并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认购份额、利息等的证明。

  (二)若本《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公告。

  (三)若因本基金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而导致本《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基金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

  七、本次基金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3幢3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成立时间:2007年8月5日

  法定代表人:谢伟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07号

  注册资本:191,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法国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9%的股权;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

  电话:(021)23212888

  传真:(021)2321280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联系人:徐薇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彭纯

  成立日期:1987年3月3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八)“销售机构”部分。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3幢31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38楼

  法定代表人:谢伟

  联系人:孙赵辉

  电话:(021)23212909

  传真:(021)23212980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罗佳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浦银安盛 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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