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7)。
在本次暂时补流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57,342,800.00元,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资金运作情况良好。
截至2019年9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57,342,800.00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没有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586,093,261.78元(含利息收入)。
公司已将上述归还募集金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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