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9年9月11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统股份”)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计划在2019年9月12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36,813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095%),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甲统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5,36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19年9月19日,公司收到甲统股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截止2019年9月18日,甲统股份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减持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36,000股,剩余813股在计划减持期间内不再继续减持。以下为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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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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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百分比最后位小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甲统股份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2、截止本次公告前一日,甲统股份严格遵守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后,甲统股份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甲统股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甲统股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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