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19年09月20日 05:1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4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佛塑科技”)第九届监事会于2019年9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选举关小文女士、刘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1.关小文女士,1975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务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任佛山金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佛山市三水长丰塑胶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市富大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广东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本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法务办主任。关小文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俊杰先生,1988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事、党群办副主任,兼任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曾任广东广新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主管、主任助理、本公司党委办副主任。刘俊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4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11: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15:00至2019年9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丙娣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52,772,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12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2,222,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7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4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4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

  公司董事李静女士、独立董事廖正品先生、监事许荣丹女士、监事聂飞海先生因事请假,5名董事、3名监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黄丙娣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52,245,85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同意615,70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10%。

  黄丙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李静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52,891,05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47%。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同意1,260,90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02%。

  李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刘亚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52,718,65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同意1,088,50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7%。

  刘亚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关于选举刘杏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52,618,453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同意988,30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34%。

  刘杏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罗绍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52,245,95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同意615,8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18%。

  罗绍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周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53,063,75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15%。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同意1,433,6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23%。

  周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于跃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52,245,95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同意615,80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19%。

  于跃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叶志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252,245,85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同意615,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10%。

  叶志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关于选举许荣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252,245,85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同意615,70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10%。

  许荣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 关于选举聂飞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252,255,85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同意625,7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85%。

  聂飞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上述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深、陈小嫚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佛塑科技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公司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4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9月16日以电话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李静女士因出差请假,以通讯方式表决),3名监事、2 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黄丙娣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黄丙娣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后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1.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黄丙娣、李静、刘亚军、周荣、于跃,召集人:黄丙娣;

  2.提名委员会:于跃、罗绍德、周荣、黄丙娣、李静,召集人:于跃;

  3.审计监察委员会:罗绍德、周荣、于跃,召集人:罗绍德;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罗绍德、周荣、于跃,召集人:罗绍德;

  5.预算管理委员会:黄丙娣、李静、刘亚军、刘杏萍、罗绍德,召集人:黄丙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黄丙娣女士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刘亚军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何水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刘亚军先生、何水秀女士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刘亚军先生,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何水秀女士,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裁刘亚军先生的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何水秀女士、王仁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刘杏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何水秀女士、王仁杰先生、刘杏萍女士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于跃女士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何水秀女士,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王仁杰先生,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刘杏萍女士,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黄丙娣女士,1966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东省化工进出口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广东省珠海市粤海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执行官兼财务部经理、湛江港广新能源矿业公司董事、佛山市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三水长丰塑胶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佛山市易晟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财务总监、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裁。黄丙娣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亚军先生,1963年3月出生,塑料成型加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塑料工艺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兼任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佛山塑料二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双龙分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部副书记、佛山嘉丽植绒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冠丰塑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佛山华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三水长丰塑胶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卓越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佛山市富大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佛山纬达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外经发展部总经理、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刘亚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30937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刘杏萍女士,197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任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岭南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高级审计师、麦肯·光明广告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财务经理、智威汤逊中乔广告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财务经理、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区域财务总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风险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风险管理部)副部长。刘杏萍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何水秀女士,1976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兼任本公司董秘办主任、东方包装膜分公司党总支部书记,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党委办主任、东方分公司负责人、成都东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何水秀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王仁杰先生,1964年10月出生,应用数学硕士研究生、中国古代史博士研究生、讲师,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任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电子系教研室主任、讲师、佛山绣品总厂有限公司总经理、佛山市亿达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佛山纬达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经纬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总裁助理。王仁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4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其中许荣丹女士、聂飞海先生因出差请假,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选举叶志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同期。叶志超先生简历如下:

  叶志超先生,196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曾任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叶志超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佛塑科技 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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