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9月16日 05:2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9-04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7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2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公司会议室。

  5、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7人,其中董事滕用严、肖阳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6、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召集和主持。

  7、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9-04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审计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考虑公司具体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拟终止与华兴所的合作。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大华所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华兴所进行了沟通。公司对华兴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02-09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华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华兴所进行了沟通,并取得其理解。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大华所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月 12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9-04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15:00—2019年10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9年9月16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19年10月14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9年 10月14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8

  联系人:王祺、张颖娟

  联系电话:0591-88202235

  联系传真:0591-8820223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2日

  附件一: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一: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2投票简称:海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9年10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19年月日至2019年月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海欣食品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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