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9年09月16日 05:1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9月20日,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6)

  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10月26日归还300.00万元募集资金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12月1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2019年9月11日将该笔59,700万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9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的正常支付的情况,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9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唐涛先生已正式递交辞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需进行补选。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现提名赵福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韬股份”)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号”文件许可,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113,20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0元,共募集资金935,199,988.40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919,699,988.40元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1067643817募集资金专户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250100004200000265募集资金专户。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18,000,000.00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534,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5,665,875.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64,195.09元,合计人民币916,630,070.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2016年9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87.48万元人民币。

  2016年9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公司对该笔资金使用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41,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9月19日,公司已将4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7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公司对该笔资金使用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9月20日,已将5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10月26日归还300.00万元募集资金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12月1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9月11日,已将59,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2019年9月9日,除尚未归还的59,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本金余额为203,252,345,05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后次日起,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567.50万元(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

  公司承诺: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如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三)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雄韬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综上,招商证券同意雄韬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9月9日收到公司监事唐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唐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唐涛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公司通信事业部总经理。

  唐涛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 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唐涛先生仍将履行监事的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唐涛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工作深表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推荐赵福蓉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该人选已经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方可生效。

  监事变更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16日

  附件:简历

  赵福蓉女士: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研究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工程专业。2012年7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锂电研发部工程师,总裁秘书,总裁助理,总裁办主任,现任集团人力资源部供应链HRBP。

  赵福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监事任职资格。

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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