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同意撤回申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收购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一事(以下简称“本收购”),于2019年8月5日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以下简称“反垄断局”)提交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申报书》和相应的附件。
由于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且收购前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经与反垄断局沟通,本次收购可能不构成反垄断法和相关规则之下的经营者集中。公司于2019年9月3日向反垄断局提交了《关于反垄断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请示》,内容包括:“如果贵局认为本案构成相关的经营者集中,则请贵局继续立案审理;如果贵局认为不构成经营者集中且无须进一步立案审理,则请贵局允许我公司撤回申报。”
公司于近日收到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同意撤回申报通知书》(反垄断审查【2019】435号),内容如下: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撤回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经营者集中申报的申请已受理。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撤回。”
公司将根据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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