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31日 02:2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1-6月份,公司实现啤酒销量257.85万千升,其中燕京主品牌销量175.96万千升, “1+3”品牌销量238.12万千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6,186.06万元,同比增长1.37%,实现利润71,606.68万元,同比增长1.1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237.23万元,同比增长1.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729.82万元,同比增长1.96%。公司各项指标特别是经营性利润持续、稳定、健康增长。

  1、坚持科技创新,提升产品品质

  从清爽、鲜啤到白啤再到高端定制化啤酒,燕京啤酒多年来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品品质的提升。

  燕京啤酒坚信“质量之魂,存于匠心”,依托燕京啤酒国家级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轻工行业重点实验室及 CNAS 认可实验室五位一体的优势科研平台,从原料采购、设备选择、生产工艺、仓储设施无一不精益求精,始终坚持对产品质量的完美追求。公司在生产中不断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夯实产品质量,为消费者带来健康的、品质卓越的啤酒产品。

  2、发力中高端产品,促进产品结构调整优化

  在面临着消费渠道、消费模式和消费理念变革升级挑战的新形势下,公司的产品结构形成了“以清爽酒为基础、以中档酒为主突破、以高档酒提升品牌价值”的战略。

  2019年,伴随着消费升级变化,公司陆续推出燕京U8、燕京7日鲜、燕京八景文创产品等中高端个性化新品,同时推出瓶装定制服务,满足广大消费者的个性化、时尚化、多元化、特色化的需求,使产品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同时,燕京啤酒专门为冬奥会量身打造了三款产品,用可视化的设计语言向世界传达中国文化,宣扬体育精神。

  3、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提升品牌价值

  2019年,燕京啤酒重点从消费者角度出发,采取多种举措,以图片专题、新闻报道、双微直播等多样化形式开展品牌推广,向消费者传递品牌个性,丰富品牌文化及传播,不断提升品牌辐射力,从而提高品牌竞争力。

  上半年,公司借助2019国际篮联篮球世界杯,持续进行线上线下品牌推广,并组织策划“舞动世界”燕京啤酒篮球宝贝选拔赛;通过拓展足协杯赞助权益,增加现场3D广告、中圈地铺、决赛颁奖等诸多环节品牌形象宣传设计;并通过共享燕京啤酒冬奥会官方赞助商权益、持续支持国家足球发展战略、升级北京市场燕京啤酒花园形象设计等多项举措,增强了消费者体验感,提升了公司高端、个性、时尚的品牌形象。

  2019年6月26日,以“全球领导力与中国品牌重建”为主题,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在北京发布了2019年(第十六届)《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燕京啤酒及子品牌价值达1745.86亿元。其中:燕京啤酒排名第41,品牌价值为1216.97亿元。

  4、构建科学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上半年,公司管理工作在科学化、规范化的前提下,进一步实现精细化。通过稳步推进企业信息化,加强财务管理、内控管理、采购管理、物流管理等,不断优化业务系统资源配置,在新的竞争环境下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

  5、推动党建工作,提振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按照“党建工作也是核心竞争力”的指导思想,将推动党建工作同公司文化建设相结合,把公司党建工作的优势转化为改革发展的优势,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在实践中相互促进和发展,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质增效。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9-2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0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14人,实际参加董事14人,分别为:赵晓东、刘翔宇、谢广军、邓连成、戴永全、丁广学、张海峰、李光俊、吴培、李兴山、王连凤、朱立青、张桂卿、尹建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任期一年。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2019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此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赵晓东因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1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2019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以上授信无抵押,无担保,期限两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9-23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0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分别为:王金泉、邓启华、周洪年。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金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同意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2019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2019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9-24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2019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将利润表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进行调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9-25

燕京啤酒 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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