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30日 01:4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不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5,793,017.6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08,972.9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06,168,056.00元,比上年度末增加0.32%,总资产1,865,304,418.05元,比上年度末增加3.47%。

  1、围绕“人放天养,自然生长”理念,实现水产品生态放养规模化,公司近180 万亩水面全面实现生态放养,起水鲜鱼量和销售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为社会提供高品质、多品种水产品。

  2、加强品牌建设和销售渠道建设,大力开拓餐饮核心市场,通过与餐饮公司、大型超市等合作,成为多个餐饮企业优质的水产食材供应商,使得大湖股份生态鱼、中华鳖、大闸蟹、德山酒等品牌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消费者青睐度和认同度不断提高。

  3、德海医贸以中医药文化为特色,通过建立“德海国医馆”、大健康药房,以“产品+服务”健康管理的药品销售模式,满足人民对高品质健康产品、健康养生服务的需求,推动公司健康消费业务的发展与升级。

  4、持续加强团队建设,优化产品与财务管理体系。

  5、积极稳妥推进水产品及水环境治理业务、医药贸易、酒业业务的发展。

  6、整合优化公司水产品、酒业、医药贸易资源,发挥公司现有产品资源优势,结合资本运作,积极推动公司向“大消费、大健康”产业升级转型。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9-017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9-018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颢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9-019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报表格式的发布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会[2019]6号主要影响如下: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相关财务指标。

  (二)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号)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将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9-020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号—农林牧渔》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 公司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公斤

  ■

  2019年半年度,公司累计销售鳙鱼成鱼894.97万公斤,销售量同比下降12.74%;白鲢成鱼55.54万公斤,同比下降38.33%;甲鱼成鱼213.64万公斤,同比增长54%。2019年6月末,公司鳙鱼成鱼库存3306.04万公斤,较2018年6月末下降16.90%;白鲢成鱼库存8.55万公斤,较2018年6月末增加33.71%;甲鱼成鱼存库7.54万公斤较2018年6月末减少84.08%。

  二、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水产养殖业务生产经营概况,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0257                                公司简称:大湖股份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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