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9年8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28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333号湘海大厦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文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总数638,165,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5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总数309,505,726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22.91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总数328,659,371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24.33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总数10,739,21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79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总数10,495,8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77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总数243,41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018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本次股东大会鉴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详细表决情况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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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推荐周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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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名称:梁程、周芙蓉;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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