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19-050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62号文《关于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2,8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50,536,041.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2,263,958.5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7】554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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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13,348,494.2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3,659,977.5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78,603,981.03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82,603,161.7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完全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要求管理。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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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附表一”。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6月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6月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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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喀什市CNG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19,014.23万元,用于收购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光正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上述议案于2019年7月29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表一:
编制单位: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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