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7日 05:5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2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国内外经济形势依旧复杂,我国经济运行延续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在耐火材料的下游行业中,钢铁、水泥、玻璃行业的产量和销售收入有所增加,但经济效益除水泥行业有所提升外,均出现明显下滑。耐火材料行业产量呈现下降态势,主要下游行业利润水平降低,压低采购价格,进一步压缩了原本就微利运行的耐材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

  公司从市场开拓、科技创新、成本控制、运营管理等方面入手,破解外部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在精选优质合同,维护优质客户资源的前提下,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玻璃板块的国际市场合同额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继续发挥公司科技型企业的优势,加大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力度,公司的多项自主创新成果荣获中国建材联合会“两个二代”技术装备创新提升研发攻关优秀研发成果和先进研发成果,并成功应用于高温窑炉,不仅为行业的技术进步做出贡献,也为公司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公司的智能化制造技术渐趋成熟,在瑞泰马钢建成的智能化制造工厂自去年顺利投产后运行稳定,实现了运营成本最低化、生产效率最大化和产品品质最优化,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强化预算管理,严控业务开支,围绕涨价、降本、控制资本开支,提高企业经营质量;自公司调整业务结构以来,钢铁板块已经成为公司的第一大业务板块,公司以钢铁板块的两个标杆企业瑞泰马钢和湘钢瑞泰为核心建立起区域管理中心,实现了业务整合、文化融合、资源共享,提高了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5亿元,同比增长8.97%,实现利润总额4569.82万元,同比增长15.67%。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3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曾大凡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5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变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7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8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15:00至2019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9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2、该提案为特别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提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9年9月9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2层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9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郑啸冰

  电话:010—57987958   传真:010—5798780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2层证券事务部

  邮编:100024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6

  (二)投票简称:瑞泰投票

  (三)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19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说明: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3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于2019年8月26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曾大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2)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2、修订后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本公告日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7)。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4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19年8月26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明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2)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6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表所示:

  ■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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