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2日 01:4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民用爆破相关业

  2019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国民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延续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态势。上半年,民爆行业主要统计指标有升有降,生产总值和工业炸药产销量同比有不同程度增长;受市场价格影响,民爆企业获利能力有所降低。民爆行业总体运行形势平稳、可控。上半年,民爆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1.72亿元,同比下降11.20%;上半年,民爆生产企业工业炸药累计产、销量分别为202.14万吨和200.74万吨,同比增加3.77%和3.63%。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民爆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控股股东短期流动性风险、主要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等内外挑战叠加的严峻形势,公司围绕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与工作目标,在公司经营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方向,保持定力、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1、报告期内,公司民爆业务板块经营稳中向好,利润总额大幅增长,生产、销售、储运、爆破工程服务一体化转型步伐加快。上半年公司爆破业务收入达到459,568,629.85元,同比增长73.38%;公司上半年新签千万级爆破工程服务项目10个。同时公司在土石方业务领域取得零的突破,2019年1月份公司在新疆搭建新业务经营平台,投资成立新疆中矿天沃,开展土石方挖运业务,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

  2、报告期内,新能源业务板块经营稳中有升。盾安新能源在国内部分地区弃风限电形势进一步改善,报告期内山西盾安新能源隰县一期98MW风电场顺利并网送电。2019年上半年盾安新能源结算电量79,009.0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95%。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1,263,053.04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24%;实现利润总额282,767,764.23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047,538.1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3.51%;实现每股收益0.158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3.56%。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1,956,851,399.09元,比期初减少0.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789,839,261.18元,比期初增加3.65%;每股净资产为4.64元,比期初增加3.6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公司根据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法调整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它综合收益。同时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3、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5月9日、5月16日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6月10日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6月17日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1月,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拟出资1,530万元投资设立新疆中矿天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目前实缴出资额为510万元。

  2、公司子公司河南华通化工有限公司以现金1,887万元收购确山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曙光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5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并于2019年8月2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曙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9年8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9年8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9年8月2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及“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并将四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息合计51,029.42万元(其中利息收入3,351.9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四个募投项目中前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640万元将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此次终止上述四个募投项目后,公司将不再以募集资金继续对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并将办理上述四个募集资金项目对应银行专户的注销手续。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9年8月2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9月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9年8月2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5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9年8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9年8月2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9年8月2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5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该文件要求修订财务报表格式。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已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2019年4月30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会计政策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会

  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5月9日、5月16日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6月10日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6月17日施行。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列报项目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

  “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

  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5、将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6、将利润表中“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7、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收到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

  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8、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主要反映:

  (1)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2)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

  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该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二)列报金额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年中期财务

  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6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9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9日(周一)下午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8日至2019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8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3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9月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9月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登记地址: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邮政编码:230088,传真:0551-65862577。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东升

  联系电话:0551-65862589

  传    真:0551-65862577

  邮    箱:zhangds985@dunan.cn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6

  2、投票简称:江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19年9月9日召开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1、只有在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公告编号:2019-06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711号],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8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59,2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4,540,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3日到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40100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鉴证。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7,744.42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8,500万元,募集资金期末账户余额为29,529.83万元。

  三、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营运资金需求概述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及“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并将四个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息合计51,029.42万元(其中利息收入3,351.9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终止上述四个募投项目后,公司将不再以募集资金继续对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并将办理上述四个募集资金项目对应银行专户的注销手续。

  (一)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上述四个募投项目均获得有关部门同意备案,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经将符合置换要求的先期投入进行了置换,其中“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置换募集资金15,276,267.08元,“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置换募集资金19,823,977.42元。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

  2、“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爆破”)负责实施,此项目涉及投资总额为25,103万元人民币。2016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及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江南爆破25,103万元增资款将根据“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际需求分批逐步投入,首期增资2,16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227.19万元(其中利息收入67.1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8.87%。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河”)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天河爆破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此项目涉及投资总额为29,964万元人民币。2016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及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疆天河29,964万元增资款将根据“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实际需求分批逐步投入,首期增资5,000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总投资额调整为8,198.5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582.7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31.50%。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宇泰”)负责实施,此项目涉及投资总额为14,929万元人民币。2016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及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四川宇泰14,929万元增资款将根据“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实际需求分批逐步投入,首期增资1,6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597.8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10.70%。

  截止2019年6月30日,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407.7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爆破工程服务设备及配件。项目终止后已购置的设备及配件可用于项目实施主体所承接的其他工程服务项目,不存在闲置及大额减值的情况。

  3、“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由公司总部负责实施,此项目涉及投资总额为8,313万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458.35万元,已基本满足现阶段公司需求,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29.57%。

  (二)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部分募投项目推进困难

  (1)“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

  ①政府部门继续加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司下游矿山因去产能及环保要求等原因,尤其是环保方面影响,开工量急剧减少。在2018年度,国务院出台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更加坚定对大气污染治理力度,部分省区已暂停新设露天矿业权审批,包括露天矿山已设探矿权转采、已设露天采矿权整合和申请扩大范围均已暂停,从而急剧缺少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模式的项目支撑。经过多年努力,截止本公告日江南爆破未能取得相关省份自然资源厅批复的关于矿山生态修复的相关资质。

  ②另外,基于安全和爆破成本的因素,目前国内大型矿山基本采用现场混装技术进行爆破作业,但按照现行标准及法律法规,使用现场混装技术实施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爆破工程一体化的主体必须同时具备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许可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双资质。但由于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工程服务施工企业,其申请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许可的难度较大,需要符合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所要求的条件,申请主体的软硬件设施需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同时对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也有一定要求。截止本公告日,项目实施主体虽经多年努力但未取得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许可资质,导致项目无法合规推进。

  ③项目运营管理方面,矿山业主自建自采模式仍占相当比例。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环节均由矿山业主、下属企业或者分包给不同单位完成;同时,矿山开发和建设工程对爆破服务需求采取的招标方式年限较短,造成在开发和建设过程中难以整体考虑爆破工程一体化的顶层设计和工序衔接问题,影响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模式推进。

  (2)“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

  ①该项目子版块ERP-SAP二期与工程爆破业务信息化配套实施,经过一年的建设期,已实施的信息化模块已基本满足目前公司爆破工程发展需要;募投项目子版块北斗车辆管理系统已建设完成并在下属公司投入使用。因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软件部分通过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实施。建设过程中的硬件设施由各子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入,因此上述子版块的募集资金投入少于预期。

  ②该募投项目子板块生产线在线赋码项目已建设完成,处于试用及推广阶段;智能仓储系统试点项目建设已完成,并通过国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验收。上述系统推广建设周期较长,且推广建设主体为下属各子公司,建设地点分散,计划由各推广各子公司自筹资金进行投资建设。

  因公司现有自主开发报表及独立信息管理平台目前已能满足业务运营需要,该募投项目子版块商务智能(BIBO)和企业信息门户(EIP)系统优化多层面重复投入且预期不会产生显著提升效果,为了避免项目重复投资,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公司不再进行上述子版块的重复建设。

  ③目前总部办公楼已搬迁完成,板块集团化视频和关键设备工艺监控项目及IDC升级改造已实施完成,部分设备尾款及质保金尚未支付。

  综上所述,除“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已基本达到预期可使用目标外,“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由于影响募集资金投入的实际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项目推进困难,在短期内难以继续投入为公司带来效益。

  2、公司运营资金需求

  受控股股东流动性风险的影响,自2018年5月后,公司原合作银行授信业务停滞,续签授信额度减少。公司自有资金难以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导致公司短期内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不足。江南化工短期借款授信及授信使用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公司后续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公司拟将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四、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一)前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安排

  经公司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本公告日使用期限暂未到期。

  公司已从“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及“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四个募集资金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中支取了35,64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方向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尚未归还。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为29,529.83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上述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公司拟将上述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51,029.42万元(其中利息收入3,351.9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其中,上述四个募投项目中前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640万元将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四个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将按原募集资金存放主体的不同,分别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本息余额15,389.4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一并转出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银行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受控股股东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公司原合作银行授信业务停滞,续签授信额度减少。公司自有资金难以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导致公司短期内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不足。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后续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推进进展,公司拟将终止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承诺

  就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承诺如下:

  (一)公司承诺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二)公司承诺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三)公司承诺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对部分募投项目的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湘财证券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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