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2日 01:4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347.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3%;营业利润38,823.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9%;利润总额38,756.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83.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9,536.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82%。

  (一)“九牧王”品牌

  报告期内,九牧王品牌主要围绕“商品变革、渠道升级、精耕零售、品牌重塑、组织激活”五大战略主题,开展经营活动。

  商品变革:聚焦裤品类,完成裤文化梳理及全国传播,通过小黑裤系列全国推广,巩固“男裤专家”地位;优化商品运营流程,进一步推动全国商品统一管理,加快商品周转;建立完善研发中心数据库,对历年收集的版型、工艺、辅料、颜色等进行梳理、分类,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渠道升级:报告期内,对现有渠道政策进行梳理、完善,制定完成匹配现有渠道发展的政策、规划,支持渠道发展;加大空白市场的拓展力度,持续进行集成店、奥莱店及购物中心店的开设,渠道结构优化按规划良性发展;鼓励优秀加盟商进行跨区域经营,报告期内已完成若干个加盟商跨区经营,下半年将总结优秀加盟商的经验并在客户中进行学习传播。

  精耕零售:完成“赋能终端”项目的课程研发,在全国从管理层到一线销售人员,自上而下进行学习、考核,极大地提升销售人员的各方面素质;探索新零售业务模式,完成微信小程序的上线试运行。

  ■

  品牌重塑:通过与苏宁足球达成战略合作、成功赞助戛纳电影节、明星穿戴街拍、娱乐节目赞助等体育与娱乐营销活动,借助国际化的传播平台和明星的流量带动,有效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小黑裤专项推广项目” 中,通过自媒体视频平面推广对小黑裤进行多维度的演绎、通过“小黑裤挑战一字马世界纪录”热点事件传播、与时尚杂志合作,通过时尚媒体推广,打造时尚单品等系列活动,在提升品牌年轻化、时尚度的同时,有效提升了品牌的知名度。

  ■

  组织激活: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小微变革项目,对第一、二批小微试点分公司进行复盘总结,同进启动第三、四批小微分公司的宣贯、推广。

  (二)VIGANO品牌

  VIGANO品牌为公司于2017年推出的高端男裤品牌,主要目标消费者为30-45岁有较高时尚感和着装品位的精英男士。VIGANO品牌源于意大利,公司将在保留品牌DNA的前提下,寻求符合国内消费者需求的产品风格。报告期内,VIGANO品牌拥有14家销售终端。

  (三)ZIOZIA品牌

  报告期内,ZIOZIA品牌主要聚焦于:1、组织优化:继续进行团队的优化及人员调整,以更扁平化的组织团队来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2、渠道运营:进行渠道结构的调整,积极拓展Shopping Mall、奥莱店等,丰富渠道结构。

  (四)NASTY PALM品牌

  NASTY PALM品牌定位于设计师潮牌,报告期内,主要聚焦于:1、持续优化商品结构,突出重点品类的性价比打造核心商品力,并通过精准的商品企划和精细化的商品运营加快商品周转;2、对终端店铺形象全新升级,积极调整渠道结构,购物中心和百货平衡发展,并布局线上电商业务和线下奥莱店,为品牌下一步的良性快速发展夯实基础。

  (五)FUN品牌

  在产品方面,FUN持续打造联名IP产品线,报告期内成功签订了Snoopy、Keith haring、7UP三个联名系列,并在2019年春夏产品中得到较好的反响;成立潮玩项目组,打造FUN品牌独特的竞争力;在商品管理方面,商品管理能力不断加强, 2019年春夏新品售磬率较上年同期增长明显;在供应链管理方面,统一面辅料管理,推动面辅料集中采购,制定《产前样管理规定》等制度,并根据制度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加快了翻单速度。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持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2、根据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的影响,详见公司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9-029

  债券代码:136729     债券简称:16九牧0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陈金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7人,董事长林聪颖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委托董事张景淳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郑学军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林志扬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6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9-030

  债券代码:136729       债券简称:16九牧0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佩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8月9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9-031

  债券代码:136729    债券简称:16九牧0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55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1年5月24日,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以及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截至2011年5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6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695.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5,304.9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7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6,080.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4,848.9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211,226.1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手续费5.51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32,529.61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2,060.86万元,累计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0,250.70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1,754.0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4.08万元。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21,5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5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0.09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20.08万元,募集资金支出手续费0.01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44.51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59万元,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41.92万元。

  综上,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6,600.6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5,368.98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211,226.1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手续费5.52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32,574.12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2,063.45万元,累计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0,292.62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1,278.5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78.50万元。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19,700.00万元,系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该修订后的制度经2013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1年6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本公司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撤销原中信银行成都锦绣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20865369070。2013年7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5月16日,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使用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及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补充完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新门街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开设的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净额及利息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本公司于2016年对上述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新门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包含了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22,063.45万元(其中2019年1-6月利息收入2.59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投资收益10,292.62万元(其中2019年1-6月投资收益41.92万元),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其中2019年1-6月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5.52万元(其中2019年1-6月手续费0.0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等披露内容,根据市场及项目情况,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则本公司将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本公司在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2011年8月1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1,337,866.54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020659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总计251,337,866.54元已于2011年全部置换完毕。

  该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1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投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及上述议案,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投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限制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投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限制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投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限制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应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内资金(含本金和投资收益)已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暂时无下一步购买计划,公司已按规定将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注销账户信息如下: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20,000.0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9年4月22日,公司已按承诺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保荐机构。

  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2.00亿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9,700.0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5,304.9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64,734.06万元,超募资金为90,570.93万元。结合本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1、本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7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了同意意见。2013年3月28日,本公司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2、本公司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再使用2.7亿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后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再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3、本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7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后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再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4、本公司于201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9,570.9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后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截至2019年6月30日,四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共计90,570.93万元已实施完毕。四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将信息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5,442.4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后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将信息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次使用信息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442.49万元,已实施完毕。本次使用信息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使用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和部分超募资金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及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合计22,435.7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后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共计23,225.11万元,已实施完毕。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继续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等原因,为规避投资风险并有效使用募集资金,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经过审慎研究,本公司拟终止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本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且2014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至2019年6月30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为更合理、有效地使用已购置商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公司拟转让以募集资金购置的部分商铺。本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部分以募集资金购置的商铺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且2014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有效期二年。2016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转让部分以募集资金购置的商铺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转让上述商铺的实施期限延长两年,至2018年9月14日。2016年5月16日,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实施转让商铺3家。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1-6月,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1:

  2019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件2:

  2019年1-6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9-032

  债券代码:136729   债券简称:16九牧0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公司无需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追溯调整。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基础上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按照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了“应收款项融资”科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影响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

  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影响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9-033

  债券代码:136729    债券简称:16九牧0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因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团队在此前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对公司业务流程等比较了解,为了保障2019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提议:

  1)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2)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2)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3)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9-034

  债券代码:136729    债券简称:16九牧0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在福建省泉州市,为便于相关事务的办理,公司将工商登记机关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迁移至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其中下划线字体部分为从旧条款中删除或修改的内容,楷体加粗字体部分为修订后的新条款中增加或修改的内容):

  ■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2019-035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2日

  至2019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具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9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28楼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28楼

  邮政编码:361008

  联系人:吴徽荣

  联系电话:0592-2955789

  传真:0592-2955997

  (二)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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