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0日 02:4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主要从事汽车变速操纵控制系统和加速控制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变速操纵系统总成、电子油门踏板、汽车拉索等,为国内三十多家主机厂的一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立足传统优势产品,继续保持传统产品的行业领先优势,同时积极拓展汽车电子与控制产品的应用新领域,努力使公司成为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汽车电子与控制的零部件一级供应商。

  报告期内,在行业处于下降通道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勤勉尽责,稳健经营,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725.02万元,同比减少40.75%;营业利润10,428.03万元,同比下降41.31%;净利润为8,850.72万元,同比下降43.85%;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50.72万元,同比下降43.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88.20万元,同比增加212.25%。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总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上升1.97个百分点,其中销售费用同比上升2.13个百分点,管理费用同比上升0.30个百分点,研发费用同比上升0.89个百分点,财务费用同比下降0.77个百分点。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三项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总体上升,但整体依然有效可控。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主要产品电子变速操纵器已取得包括吉利汽车、长城汽车、上汽乘用车、比亚迪汽车、奇瑞汽车、东风汽车、上汽大通、江铃汽车等多家主机厂的配套资格,在行业中取得了相对有利的竞争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电子油门踏板取得了广汽乘用车的配套资格。公司业已开始与合资主机厂进行接洽,在合资主机厂日渐重视具有成本和质量优势的国内自主零部件厂商的过程中,公司将积极抓住机会,争取尽快突破向合资品牌主机厂供应公司的主打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长安马自达的潜在供应商审核,具备了相应产品的竞价资格。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利用行业相对淡季的时机,对公司产品生产线进行提升改造,挖掘潜力,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保证水平,为后续更好的发展蓄力。

  报告期内,公司按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实施了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3,037,182股,占公司总股本1.32%,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4.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4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3,326,676.08元(含交易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将其持有的雪利曼电子80%股权和雪利曼软件35.55%股权以13,000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报告期内交易双方完成股权交割;自2019年4月起,雪利曼电子和雪利曼软件不再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协议相关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公司转让雪利曼电子股权后,公司将非公开募集投项 “汽车虚拟仪表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宁波高发,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所在地;终止实施“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在防范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保障新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在行业周期性下行的环境下,公司将继续坚持深耕主业,修炼内功,在保持内生发展稳定的同时积极寻求外延性发展机会,以期进一步开拓新渠道,延展产品线和提升技术水平,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积蓄后劲,谋求更快、更好的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报告期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金融工具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调整如下:

  1)原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原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此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钱高法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9-041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9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荆娴、蒲一苇、程峰、唐逢辰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9-042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9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描述的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9-043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0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万股,发行价格10.28元/股。

  截至2015年1月26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51,576,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3,576,000.00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账号为3901150638000000165的人民币账户211,524,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为12010122000485413的人民币账户70,632,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账号为94170154500002648的人民币账户41,420,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4,615,422.64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960,577.3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4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52,999股,发行价格38.51元/股。

  截至2017年8月2日止,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52,999股,募集资金总额883,919,991.4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3,700,899.0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219,092.43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账号为3901150629000002366的人民币账户870,219,092.4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8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以及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了更方便对募集资金进行结算和管理,并使公司得到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18年3月5日注销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94170078801900000057),并将该帐户余额及销户结算时的利息共计159,260,219.76元一并转入公司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1370101310000209),原相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失效。公司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9 日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18-008)。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因新增购买理财产品的需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20600080992);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在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30052934)(公告编号:2018-029)。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62.6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5年1月26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7,547,801.54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5年3月置换先期投入77,547,801.54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5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19号《关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2017年8月2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7,92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7年9月置换先期投入157,920,000.00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7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705号《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6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本期累计购买理财产品50,600.00万元,累计到期理财产品50,600.00万元,共产生收益983.70万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8,6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变速操纵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已达到预计效益,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不再继续投入。截至2016年3月29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5,526.64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2,398,230.89元(包含委托理财产品金额5,500万元及投资收益和账户利息收入),共计节余募集资金 62,398,230.89元,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

  加速控制系统产品扩产项目已达到预计效益,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不再继续投入。截至2017年8月14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3,302.36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0,560,680.35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节余募集资金40,560,680.35元,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

  本报告期内,其他募投项目尚处在持续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其他

  公司2019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4月15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终止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终止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募投项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变更了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终止了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募投项目。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19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项目已结项。

  注2:项目已结项。

  注3: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

  注4:项目已于2016年11月以公司自筹资金完成,2017年9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157,920,000.00元。

  注5: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

  注6:经公司2019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4月15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终止。

  注7: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

  注8:经公司2019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4月15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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