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0日 02:33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9年上半年,公司总体经济运行情况相对平稳。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6亿元,同比增长7.39%;实现利润总额5688.86万元,同比增长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50.17万元,同比增长4.91%。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开局之年。报告期内,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以“产业、国际化和科技创新”三大行动计划为支撑,以“人才、效率、效益”三大提升工程为依托,制定了公司实施“一三三一”战略部署的实施方案。围绕现有业务,聚焦主责主业,完成经营性机构调整,进一步优化组织机构。

  在通信规划设计领域,2019年6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颁发5G牌照,正式进入5G商用元年。报告期内,公司稳中有进,积极准备运营商5G设计集采招标,并取得了首个5G项目订单。大力拓展运营商ICT业务,已成功入围多省运营商市场。

  通信类印制电路板(PCB)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智能制造2025”的战略要求,PCB业务积极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打造一体化高端装备制造能力。PCB业务在高可靠性要求的PCB样板市场快速增长,新增订单同比增约40%。

  在轨道交通通信方面,市场拓展成果显著,中标多个大型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通信成功中标北京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通信、乘客信息系统(含导向)、办公自动化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4.33亿元,中标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通信系统项目、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专用通信系统集成及设备采购项目、济南轨道交通R2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杭州地铁7号线工程专用通信设备采购及服务采购项目等国内轨道交通通信项目,进一步夯实了国内行业领先地位。远东通信在大力开拓轨道交通市场的同时,积极开展“大交通”市场布局,加强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市场开拓。

  在智慧城市业务方面,公司专注于物联网和智慧城市的产品创新管理,分别聚焦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司法、智慧食安、智慧市政、智慧税务等领域业务及产品,加强客户关系多维度发展与开拓。公司积极参与编制司法矫正相关标准,为拓展智慧司法领域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资本运作方面,公司顺利完成阶段任务。新一期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基本完成前期申报工作,公司拟通过资本市场发行4亿元公司债,截止目前,全套申报文件已经通过深交所审核。

  在产业园建设方面,位于花都的杰赛科技产业园一阶段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园区118亩建设用地的购置工作,并取得广东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完成了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下发了《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于上述财政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的发布,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除了获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均应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 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针对应收款项、“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减值损失从“资产减值损失”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 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子公司广州杰赛互教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2019年6份法院裁定受理互教通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确定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后,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互教通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互教通的实际经营情况,互教通公司目前已资不抵债且无法偿还到期银行贷款,互教通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2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杰赛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收到互教通公司转发的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5破申6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对申请人(互教通)申请广州杰赛互教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请求,本院予以受理。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2019年4月10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5日通过摇珠的方式确定“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6日在网上公示《广州中院2019年第22期摇珠结果》。

  在法院裁定受理互教通破产清算申请、并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摇珠确定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后,互教通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裁):朱海江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5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下发了《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财政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的发布,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修订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日期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除了获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均应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 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针对应收款项、“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减值损失从“资产减值损失”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根据《修订通知》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

  (2)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新准则实施,影响公司2019年期初财务报表,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 执行《修订通知》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9年8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36)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9年8月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0日

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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