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撤销改名案判决 加多宝仅需赔偿100万

最高院撤销改名案判决 加多宝仅需赔偿100万
2019年08月17日 15:19 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最高院撤销改名案判决 加多宝仅需赔偿100万

“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广告不构成虚假宣传,但也不能再用。

继7月撤销“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裁定并发回广东省高院重审后,近日最高院对三起有关加多宝虚假宣传案件也作出最终判决。该三起案件都是与“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纠纷有关。

在2012年5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归还广药后,加多宝为了让品牌顺利过渡,在市场投放“中国每卖10罐凉茶8罐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并因此被广药方面起诉。

根据最高院的终审判决,上述三起与广告语有关的纠纷案均予以撤销处理,但加多宝及其相关方均要停止做“中国每卖10罐凉茶8罐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

在1号案中,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要在终审判决生效日10天内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100万元;该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则由武汉加多宝和广药方面分别承担。2、3号案件的受理费则由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承担。

针对最高院的终审判决,加多宝和广药方面都先后表态。加多宝方面认为,判决书认定加多宝在商标许可合同终止后,为保有在商标许可期间对红罐凉茶商誉提升所做出的贡献而享有的权益,将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的基本事实向消费者告知,主观上并无明显不当;在客观上,加多宝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并不产生引人误解的效果,并未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构成虚假行为。

白云山则在16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强调,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今年一季度,白云山实现营收180.55亿元,同比增长161.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7亿元,同比增长55.42%。截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99亿元。

尽管先后得到最高院的“支持”,但如今的加多宝早已今非昔比。今年6月24日,中粮包装(00906.HK)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智首有限公司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申请回购中粮包装持有的清远加多宝草本30.58%股权。

若成功回购股份,意味着日后中粮与加多宝仅剩下纯粹的外罐包装供应关系。根据今年1月7日中粮包装与加多宝在北京签署的年度供罐合作协议,2019年度中粮包装供应的罐体总量将达到加多宝全年产量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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