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9年08月15日 05:2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州龙杰”)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苏州龙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一、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8月1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以上理财产品的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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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关联情况说明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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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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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25,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七、 备查文件

  1、 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现金管理 苏州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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