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07月31日 06:20 证券日报

原标题: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33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49,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43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8,470,000.00元。

  截至2017年1月25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6月30日,2019年1-6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使用情况如下:(1)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的金额为483,029.10元;(2)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含信用证保证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为4,978.30元;(3)收回上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元;(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0.00元。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722,933.1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达濠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大华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1)国海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2)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变更保荐机构后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因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长江保荐承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3日、2018年12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长江保荐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达濠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凤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2)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3)长江保荐作为英联股份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长江保荐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长江保荐的调查与查询。长江保荐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4)公司授权长江保荐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罗凌文、郑小民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长江保荐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5)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长江保荐。(6)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长江保荐,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7)长江保荐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长江保荐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8)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长江保荐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长江保荐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9)长江保荐发现公司、开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10)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长江保荐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长江保荐督导期结束(2019年12月31日)后失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6,930,000.00元。

  注2:存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存储账户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且不再使用,已于2019年4月1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3,029.10元,具体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17年3月24日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50,159,639.53 元置换截至 2017年2月23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已于2019年3月12日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有1,9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汕头达濠支行银行账号2003021129200054192的的募集资金1,9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有1,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汕头达濠支行银行账号2003021129200054192的1,9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表1:

  编制单位: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干粉易开盖的技术改造项目截止2019年6月30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为2,003.48万元,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002.77万元,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是由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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