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59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0)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
三、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62)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60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提供后,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77%,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担保对象的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荣安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担保管理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康瀚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康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事项一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康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康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重庆康瀚”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融资的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市康瀚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6月28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71号附37号
(4)法定代表人:李志军
(5)注册资本:贰亿柒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康瀚”99.5741%股权,宁波江北区香茂腾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重庆康瀚”0.4259%股权。
@
(8)关联情况:“重庆康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单位:元):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事项二
1、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康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康甬”)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为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拟为“重庆康甬”提供总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融资的其他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等,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2、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康甬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07月27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南路1号2-3第2层第12房
(4) 法定代表人:李志军
(5)注册资本:陆亿陆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7)股权结构: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康甬”99.6697%股权,宁波江北区柏瀚元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重庆康甬”0.3303%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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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关联情况:“重庆康甬”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
■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重庆康瀚”99.5741%的股份,持有“重庆康甬”99.6697%的股份,本次公司为“重庆康瀚”、“重庆康甬”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融资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且担保对象均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重庆康瀚”的另一股东方宁波江北区香茂腾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重庆康甬”的另一股东方宁波江北区柏瀚元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均为公司控制的员工项目跟投平台,因此未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担保。“重庆康瀚”、“重庆康甬”对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093,1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0.2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8,6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77%。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61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杭州荣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拟向桐乡荣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控股子公司余姚荣耀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宁波中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事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事项一
1、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康柏”)与招商局地产(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地产”)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拟共同开发“宁波康柏”全资子公司杭州震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震大”)竞得的杭州市拱墅区祥符单元GS0904-R21-02地块,杭州荣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荣福”)为该地块的项目公司。根据合作协议,“招商地产”拟增资入股“杭州震大”,增资扩股完成后,“招商地产”持有“杭州震大”51%股权,“宁波康柏”持有“杭州震大”49%股权。
现因合作项目开发需要,经共同协商,项目合作双方拟按《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项目公司“杭州荣福”提供股东借款。为此,“宁波康柏”拟向“杭州荣福”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杭州荣福置业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
(3)资金用途: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及运营费用
(4)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在项目公司扣除项目发展资金及运营费用后有结余资金归还借款时
(5)财务资助利率:根据项目公司有权机构决议确定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荣福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孔家埭村160、161号2幢1028室
(4)成立日期:2019年06月06日
(5)法定代表人:葛乐乐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实际控制人为王久芳先生,股权转让后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股权结构:股权转让前,宁波康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杭州荣福”100%股权。股权转让后宁波康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杭州荣福”49%股权,招商局地产(杭州)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杭州荣福”51%的股份。
(10)关联情况:股权转让后“杭州荣福”为公司参股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暂无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无
(14)项目概况:
“杭州荣福”开发的杭州市拱墅区祥符单元GS0904-R21-02杭政储出【2019】29号地块占地面积约53323㎡,容积率≤2.4。地处拱墅区祥符板块,距离城北核心地段万达广场较近,周边居住氛围浓厚,距离地铁2号线900m,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完善,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二)财务资助事项二
1、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荣安”)与金地嘉禾房地产开发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嘉禾”)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开发“嘉兴荣安”全资子公司嘉兴睿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睿钇”)竞得的桐乡市庆北片区桐土储2019-10号地块,桐乡荣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荣金”)为该地块的项目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嘉兴荣安”拟转让“嘉兴睿钇”50%股权予“金地嘉禾”, 股权转让完成后,“嘉兴荣安”持有“嘉兴睿钇”50%股权,“金地嘉禾”持有“嘉兴睿钇”50%股权。
现因合作项目开发需要,经共同协商,项目合作双方拟按《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项目公司“桐乡荣金”提供股东借款。为此,“嘉兴荣安”拟向“桐乡荣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桐乡荣金置业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
(3)资金用途: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及运营费用
(4)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在扣除项目发展资金及运营费用后有结余资金归还借款时
(5)财务资助利率:根据项目公司有权机构决议确定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桐乡荣金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环城东路183号振东物流电商中心2幢320室
(4)成立日期:2019年5月24号
(5)法定代表人:陈寅
(6)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9)股权结构:股权转让前,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桐乡荣金”100%股权。股权变更后,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和金地嘉禾房地产开发嘉兴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桐乡荣金”50%股权。
(10)关联情况:股权转让后“桐乡荣金”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暂无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无
(14)项目概况:
“桐乡荣金”开发的桐乡市庆北片区桐土储2019-10号地块面积为69931.81平方米,位于桐乡市城北核心,周边居住氛围浓厚,商业配套完善,交通便利,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三)财务资助事项三
1、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康瀚”)与宁波中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璟”)合作开发余姚2017-141地块(项目备案名:新悦府),余姚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荣耀”)为开发该地块的项目公司。“宁波康瀚”持有“余姚荣耀”51%股权,“宁波中璟”持有“余姚荣耀”49%股权。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确保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同股同权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有权按权益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因此,公司控股子公司“余姚荣耀”拟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资金后将闲置富余资金按照权益占比借予“宁波中璟”,即“余姚荣耀”拟对“宁波中璟”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中璟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255号801-12室
(4)成立日期:2017年09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纪志远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实际控制人:陈锦石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股权结构: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0)关联情况:“宁波中璟”非公司关联方,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6月30日,“宁波中璟”总资产3,610,587,936.77元,总负债3,710,888,809.81元,净资产-100,300,873.04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7,723,478.63元,利润总额-55,454,404.85元,净利润-41,590,803.63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无
3、合作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余姚荣耀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长新路49号7129室
(4)成立日期:2018年01月31日
(5)法定代表人:蓝冬海
(6)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7)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余姚荣耀”51%股权,宁波中璟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余姚荣耀”49%股权。
(10)关联情况:“余姚荣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6月30日,“余姚荣耀”总资产501,082,066.34元,总负债489,153,639.48元,净资产11,928,426.86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4,220,588.51元,净利润-3,183,080.24元。
(12)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3)项目概况:“余姚荣耀”所开发的余姚2017-141地块(项目备案名:“新悦府”)面积为38,211 平方米,位于余姚市阳明街道北郊村,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该地块周边自然环境优美,周边自然交通、市政及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该项目销售去化情况较好,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四)审议情况
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权益占比以同等条件向项目公司“杭州荣福”、“桐乡荣金”提供股东借款的事项,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项目公司重大事项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共同商议后决策,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项目公司,进行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以保证资金安全。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余姚荣耀”对股东方“宁波中璟”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是项目公司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按照权益占比向各方股东提供的借款。公司负责项目公司“余姚荣耀”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酌情实施财务资助,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及商业信誉等的变化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项目公司资金安全。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项目公司“杭州荣福”、“桐乡荣金”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项目公司房地产开发及运营费用,以满足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被资助对象的其它股东亦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项目公司进行资助。因此,本次资助行为有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运作。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余姚荣耀”对股东方“宁波中璟”提供的财务资助是项目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项目公司“杭州荣福”、“桐乡荣金”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费用,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项目公司的其它股东也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余姚荣耀”对股东方“宁波中璟”提供的财务资助是项目公司在充分预留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权益占比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78,311.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49%。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62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15:00-2019年8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荣安大厦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7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19年8月13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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