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19年07月23日 06:0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荣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持公司股份7,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26%)的股东上海荣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振投资”或“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16,800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公司于近日接到荣振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07月20日,荣振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1,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荣振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荣振投资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此前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荣振投资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荣振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振投资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上述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

  三、备查文件

  1、荣振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07月22日

透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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