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银行拟非公开发行不超10亿股A股,募资不超60亿元
日前,郑州银行公告称,董事会决议批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10亿股(含本数)A股,且募集资金不超过60亿元(含本数)。据悉,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该行核心一级资本。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股
根据郑州银行公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含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郑州控股”)、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百瑞信托”)、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国原贸易”),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
其中,郑州控股认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715亿股;百瑞信托认购金额不超过8.6亿元,且不少于6.6亿元;国原贸易认购金额不超过6亿元,且不少于4.5亿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郑州控股持有郑州银行A股股份215,678,764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64%,为该行第六大股东;百瑞信托持有该行A股股份114,697,149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94%,为该行第八大股东;国原贸易持有该行A股股份199,046,474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36%,为该行第七大股东。
预案显示,本次发行完成后,郑州市财政局持股比例将减少至7.09%,仍为郑州银行第一大股东;郑州控股持股比例将增加至5.59%,成为该行第二大股东;百瑞信托持股比例将增加至4.29%,成为该行第四大股东;国原贸易持股比例将增加至4.71%,成为该行第三大股东。
将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行,对国内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及资本质量提出了较高的监管要求。自2016年起,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进一步明确了资产扩张受资本约束的要求。
郑州银行在上述预案中表示,近年来,随着业务及资产规模的稳健增长,该行资本消耗持续增加。为了持续满足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的监管标准,促进业务平稳健康发展,该行需要合理利用外源性融资工具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质量,夯实业务发展的资本基础,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为该行更好地推进战略规划实施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郑州银行表示,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该行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资本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支持该行业务拓展和发展战略实施。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资本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支持该行业务拓展和发展战略实施。
目前,郑州银行此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河南银保监局、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核准。
(国际金融报记者 范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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