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07月16日 04:1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7月1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3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

  注:无。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年04月03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2、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于本基金建仓期届满后确保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组合在4月初成立,并在二季度陆续建仓。根据既定的投资策略,我们在市场2800点附近进行了一定的投资。并在建仓期内,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正回报。在投资标的选择上,我们积极寻找目前并不受市场过度追捧、资产价值相对低估的品种。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鹏华核心优势混合组合净值增长率1.62%;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2.22%;同期上证综指涨跌幅为-3.6198%,深证成指涨跌幅为-7.3540%,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1.207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联化科技 联化科技本次公告原因为2018年9月公司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联化”)收到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罚[2018]11号)。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18年5月21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盐城联化有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年产300吨E9260、350吨J290、2000吨DFEE和1000吨联苯醇生产项目(年产350吨J290、1000吨联苯醇未建设)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但至今未经验收。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2、年产500吨JG303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但至今未经验收。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环保部门自由裁量基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对盐城联化作出如下决定:1、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年产300吨E9260、350吨J290、2000吨DFEE和1000吨联苯醇生产项目(年产350吨J290、1000吨联苯醇未建设)即投入生产的行为,责令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改正,罚款陆拾万元。2、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年产500吨JG303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行为,责令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改正,罚款陆拾万元。

  另外,联化科技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联化”)于2018年9月收到收到响水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响环罚字[2018]76号)。具体说明如下:

  2018年5月21日,响水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盐城联化E9260、DFEE和JG303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上述行为已构成“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响水县环境保护局决定对盐城联化作出如下处罚:对E9260、DFEE和JG303项目负责人黄桂林,处罚款(人民币)十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盐城联化已经按照有关规程提交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公司及盐城联化诚恳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行政处罚,认真吸取教训,增加环保意识,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主要涉及非核心环节,且公司已经按照有关规程提交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本次行政处罚未影响盐城联化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并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 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6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

鹏华 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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