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7月06日 10:1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80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桑德”)于2019年7月2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19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江西省赣邑博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近期中标江西南昌环卫公厕管护及园林绿化等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所需,公司拟在江西省南昌市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拟定为“江西省赣邑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邑博环保”)。赣邑博环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设立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公司将视其设立进展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1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星文先生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聘任贺北平先生及袁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贺北平先生、袁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相关情况,浦华环保符合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双创公司债”)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双创公司债的条件和资格。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双创公司债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双创公司债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双创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及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到期一次性还本。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上市场所

  本次非公开发行双创公司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增信方式

  由启迪桑德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由于浦华环保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保证本次债券工作能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浦华环保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签署相应的监管协议;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及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至第五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2号)。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

  附件:

  贺北平先生简历如下:

  贺北平,男,出生于1963年8月,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曾历任北京当代清华紫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职务;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工程中心副经理。2002年加入浦华环保有限公司,现任浦华环保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水资源化分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贺北平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贺北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琳女士简历如下:

  袁琳,女,出生于1971年12月,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曾历任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工程中心项目负责人、技术部经理、副总工程师等职务。2002年加入浦华环保有限公司,现任浦华环保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浦华环境技术研究院院长。

  截止目前,袁琳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袁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81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中标江西南昌环卫公厕管护及园林绿化等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所需,公司拟在江西省南昌市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拟定为“江西省赣邑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邑博环保”)。赣邑博环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视本次对外投资进展及投资主体从事具体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系公司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赣邑博环保,无交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省赣邑博环保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500 万元

  经营范围:环卫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清洁服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环卫专用设备租赁;家政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物业服务;施工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具体实施当地环保项目运营等相关业务;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的行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预计对公司2019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82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为优化其债务结构,提升其应对风险的能力,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亿元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双创公司债”)。

  2019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详见2019年7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0)。

  一、关于浦华环保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满足浦华环保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应对风险的能力,浦华环保拟非公开发行双创公司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浦华环保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浦华环保符合关于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双创公司债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双创公司债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双创公司债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双创公司债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双创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及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到期一次性还本。

  5、上市场所

  本次非公开发行双创公司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增信方式

  由启迪桑德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双创公司债的授权事项

  由于浦华环保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保证本次债券工作能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浦华环保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决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签署相应的监管协议;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及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83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或“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78),公司将于2019年7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其持有公司股份236,947,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6%,以下简称“启迪科服”)就上述议案向公司发出《关于增加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启迪科服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启迪科服提议增加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符合上述规定,该新增议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拟于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进行补充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15:00至2019年7月25日(星期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5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福海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93,8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款的议案》;

  2、《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农银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5、逐项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债券期限

  (3)债券票面利率

  (4)还本付息方式

  (5)上市场所

  (6)募集资金的用途

  (7)增信方式

  (8)决议的有效期

  6、《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提案1至提案3已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至提案6已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年6月29日、2019年7月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提案3为关联交易,与本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3、提案4表决通过是提案5、6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提案5需逐项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9年7月22日—7月24日(工作日)9:30—11:30,14: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2层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舒怡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联系传真:0717-6442936

  (4)邮政编码:100089

  (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2层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6”,投票简称为“启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25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               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启迪桑德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启迪桑德本次会议的如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84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0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议案》。文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文辉先生。

  2019年5月2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与〈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5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3)。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同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已于2019年7月4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公司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的相关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经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登记事项如下:

  企业名称: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9120511T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14号

  法定代表人:文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143,057.8784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1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卫项目投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电力工程施工与设计;城市基础设施(含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含园林、绿化、水体处理)技术研发、投资、建设、运营;市政工程施工与设计;环境工程设计;道路工程施工与设计;土木工程建筑;房屋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本次除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外,其他登记注册事项未变。公司    证券简称变更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具体名称和启用日期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

启迪桑德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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