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年07月05日 03:0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19-063

  债券代码:128060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1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4-5层

  咨询联系人:于桂添、陈琳

  咨询电话:0755-83598225

  传真电话:0755-83567197

  六、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19-064

  债券代码:128060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60,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6.24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6.21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19年7月12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52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装转债,债券代码:128060)并于2019年4月15日上市。根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8,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中装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中装转债”转股价格为6.2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6.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中装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9年10月8日至2025年3月26日,目前“中装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

中装建设 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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