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乐贝贝失控

原标题:鱼乐贝贝失控

  去年末鱼乐贝贝加盟商关门闭店只是一个开始,近半年以来,鱼乐贝贝的门店跑路现象仿佛一个窟窿,越来越大,家长们深陷维权困扰的事件也频频上演。6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北京的鱼乐贝贝婴幼儿游泳门店又有4家集中闭店。号称全国有2000余家店面的鱼乐贝贝自成立以来沿用加盟方式快速扩张版图,但近日频发的多起加盟商跑路事件却凸显了其加盟体系的管控风险。

  多店连闭

  6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鱼乐贝贝活力东方店、定福庄华联店、通州北苑店、清河营东路店近日相继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突然闭店。家长李女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今年2月前后,鱼乐贝贝活力东方店以设备维修为由开始取消游泳预约。3月被告知店铺装修,计划4月恢复营业,但4月后便联系不上门店,近期已完全失联,此前在大众点评中还能搜索到该店,现在则彻底消失了。北京商报记者拨打家长提供的活力东方店负责人电话,已提示无此号码。

  对此,鱼乐贝贝总部回复称,该店为加盟店,所有加盟店都是独立运营,如有突然闭店的情况,会员卡问题要找店面负责人,总部无法进行赔偿。北京商报记者前往没有任何办公标识的北京运营中心得知,他们也联系不上活力东方和定福庄店负责人徐琳(化名),她将活力东方店转给了其他人,但对定福庄店没有进行处理,会员正在进行起诉。运营中心可协助法院提供材料,但没有赔偿义务。

  北京商报记者随即前往鱼乐贝贝活力东方店,发现该门店已变为“泡泡塘婴幼儿水育馆”,正在进行装修。工作人员称,原鱼乐贝贝还在有效期内的此店会员可在这里用完次数。记者随后来到定福庄店看到,鱼乐贝贝的招牌已被摘,而该店已变身餐馆正进行装修。

  在通州北苑店办了卡的王女士说:“店面闭店贴了通知说未到期的次数可转为通卡去其他家鱼乐贝贝继续使用,但实际上根本无法预约其他家,也联系不到负责人退费。”而鱼乐贝贝总部反馈说已与该店终止合作,该店也没有再交总部保证金,总部不为其承担任何后续会员服务。“就算家长那里显示还有通卡次数,但鱼乐贝贝各加盟店之间定价不尽相同,涉及费用折算问题,加盟店之间并不愿意接收其他店的会员。”鱼乐贝贝北京运营中心前负责人李响(化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同时他还透露,徐琳的跑路是有“计划”的,其失联前曾找律师确认过“并无大风险”。

  管理隐疾

  鱼乐贝贝官网显示,该公司从2012年起开设加盟业务,迄今在全国有2000余家门店。北京商报记者以意图加盟为由向其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总部会为加盟商提供包含设备、课程体系、师资培训等支持,一次性收加盟费25.6万元,双方意向明确后会有降幅。此外,加盟商与总部没有金钱往来。针对加盟商的资质,该工作人员坦言,鱼乐贝贝的加盟商存在跑路情况,最近公司开始对意图加盟者的从业背景、经济情况等做了解。

  “鱼乐贝贝的加盟费不高,十几万元连设备等都搞定,没有质保押金,加盟商很多连管理费都不交。当初宣扬的是‘贫民化创业’,就是用不多的钱让大家都能有生意做,”李响表示。这并不算高的成本投入、几乎等于零门槛的加盟资质和早教红利,便给了加盟商想象盈利的空间,但实际上总部就是品牌的授权,双方利益绑定不深,总部对加盟商基本属于零把控,扩张得越快,品控问题就越多,对于加盟商来说“跑路”的成本很低。

  负责加盟的工作人员表示总部有一个系统可以知晓各门店的营收情况,以便提供服务或帮助。但李响表示,如果门店负责人以现金收费,或录入的收款信息不准以及索性就不用这个系统,总部也无法控制。运营成功与否还要靠加盟商自己。像活力东方店是以直营并盈利的状态卖给徐琳的,但他经营了一年就出现了现在的闭店状况。

  此外,北京商报记者还发现,家长与门店没有签署任何合同,只有付款转账记录和手机App里能查到的剩余次数和有效期,对于退费没有任何约定。负责加盟的工作人员承认了公司没有要求加盟商与消费者签订合同,都是通过手机的系统进行记录。

  加盟双刃剑

  对于加盟商来说,在缺少行业资源与运营经验的情况下,加盟是一个降低门槛、提高成功率的可行方案。但后期的“运营靠自己”对于加盟商来说压力颇大,除业务层面,还关系到租金、销售、安防等多方面。而总部与加盟商之间的“弱连接”也催生了行业恶性竞争的乱象。此前鱼乐贝贝北苑店跑路的负责人就因在社交平台售卖低于市场价格一半的全国通卡,致其他加盟商向总部抵制此举,拒绝其会员消费。

  即使是管理、监督更为严格的上下级加盟关系,也很难保证加盟商的服务质量。选择自行创建品牌的三音音乐中心创始人李雨桐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总部支持是有限的,加盟者又往往缺乏经验,可能是更容易出现经营不善、门店关闭甚至跑路的主因。在以预付费为主要收费方式的教培行业,关店、欠款、跑路所造成的影响往往更加严重,甚至有过加盟商跑路引发挤兑效应,最终大量顾客要求退款,导致品牌倒塌的先例。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谈到,具体要看品牌方与加盟商的加盟合同约定,如果只是品牌授权使用,加盟者按自己的法人和组织结构独立运营,加盟商出现问题,品牌方没有责任。另有法律界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法理上消费者应该找收款方追究责任,但在“跑路”多发的当下,消费者要抱团需求法律援助,就算当事人“人间蒸发”,如果法院宣判并强制执行,当事人行为和相关资产会被限制。同时,李响建议消费者在进行预付费时,尽量选择直营店属性店面,以防发生问题时更能得到品牌总部的回应。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公开表示,因为总部跟加盟店之间的利益关系,他们之间的加盟合同对消费者来讲是不透明的,所以不能用加盟店独立运营的说法来抗辩。消费者给商家付款的账户实际上是没有被第三方监管的,很多小型商家把消费者预付款跟自有资金混为一谈。一旦出现亏损,就会使用预付款。所以总部应该对加盟店账户实行第三方监管。

  北京商报沸点调查小组

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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