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科创板IPO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IPO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
2019年06月22日 03:23 证券日报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IPO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

  本报记者 张 歆 

  6月21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该指南内容包括:发行与上市总体流程、发行上市前准备工作、发行业务指南、上市业务指南、发行期间新股暂停、恢复及终止的情况处理等几个大的方面。

  具体来看,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总体流程主要包括发行上市前准备工作、发行业务流程、上市业务流程三个阶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人,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可以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发行时点,启动发行前需通过发行承销业务系统报备发行方案,上交所在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可以正式启动发行。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方案中需要明确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战略投资者的名单及承诺认购金额或股票数量、网下网上初始发行数量、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设置、发行阶段的时间安排等内容。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提交发行方案的同时,可以通过顺序排号或自主选号的方式确定证券代码。发行方案无异议通过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应按照发行方案中列明的时间表和发行承销相关工作安排推进发行与上市阶段工作。启动发行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不得再对发行方案作出修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对发行方案作出重大 调整的,应当及时通知上交所。

  此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应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常用的发行方式为:采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如有)、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确定发行价格的方式主要有两种:1、初步询价后直接确定发行价格;2、初步询价先确定发行区间,再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新股初步询价时间段为1天,网上网下申购时间段为1天。原则上,初步询价起始日之前3天或更早,发行人应将发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承销管理系统。

  根据上述指南,发行期间如果遇到新股暂停、恢复及终止的情况,主承销商务必在第一时间通知上交所关于新股的暂停、恢复及终止发行情况,以便上交所进行业务及技术处理。新股在初询期间暂停发行后,立即恢复发行的,原初询数据保留,继续发行流程;新股在初询期间暂停发行,一段时间后恢复发行的,可按发行人申请重启发行;新股已完成初询,暂停后恢复发行的,主承销商应督促发行人在新的流程时点提交发行公告。  

责任编辑:贾振飞 203186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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