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5种眼药国外禁售 却在天猫京东网易考拉销售:存心血管风险

日本5种眼药国外禁售 却在天猫京东网易考拉销售:存心血管风险
2019年06月12日 20:39 北京时间

  或无批文、无处方。

  中国消费者又一次被来自国外的消费禁令所预警。

  加拿大卫生部官网4月15日公告,针对六款日本产药品,发出“严重健康风险”警告。其中包括参天制药(Sante)出品的四种滴眼液(Sante FX Neo、Sante FX V+、Sante PC等)和小林制药(Kobayashi )出品的洗眼液(Aibon/Eyebon Eyewash)。

  这五种眼药对很多中国消费者,特别是海淘/网购爱好者来说并不陌生,它们常见于日本国内药妆店,受追捧走红后,被国内各大跨境电商平台看中引进国内。时间财经查询网易考拉、京东和天猫等电商平台发现,考拉自营、天猫国际、阿里健康海外旗舰店、京东海囤全球都在销售这五款眼药。

  “国际上对药品,包括眼药水都有很严格的临床准入制度。日本也很严格,但是加拿大能提出禁售肯定也是有科学依据的。”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院长、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角膜病学组组长李绍伟告诉时间财经,“这说明了该眼药水确实可能产生临床危害和风险。”

  需要明确的是,眼药水并非保健品,而是药品。这一点也得到了李绍伟等医疗专家的确认。但无论是网易考拉还是天猫国际,都在注意事项中声称,“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网易考拉甚至在五款眼药的退货说明中称,“保健品属特殊商品,一经出售,非质量原因,不予退货。”

  时间财经就售卖进口眼药水一事向各家电商平台询问。

  “网易考拉商品售卖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也在密切关注国家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如果有进展,我们会及时告知大家并采取相关措施。”网易考拉官方对时间财经表示。而京东方面尚无回复。

  “我们目前暂时先下掉了。”阿里健康相关人员对时间财经表示,“这个事情大家都很关注,阿里健康的平台标准是自定的,总体来说是采取更加严格标准。”

  但截至发稿,时间财经发现,五款眼药仍在天猫国际上售卖。

是否乱售?

  “国外的任何药物(包括眼药水)都不能直接拿到国内卖,都必须经过国家食药局批准。”李绍伟表示,“要按照程序审批,做临床试验等。”

  时间财经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简称“国家食药局”)官网数据,共记录进口药品有4215条,其中不含任何一款“小林制药”出产的药品。“参天制药”允许进口的滴眼液有10种,但不含加拿大卫生部禁止的四种。

  国家食药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药品进口管理办法》中,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后,方可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手续。这意味着,网易考拉、天猫国际、京东海囤电商售卖的“网红”眼药水,很可能并无相关部门的批准,时间财经也未得到相关电商平台关于批文的回复。

  自发布公告之日,加拿大卫生部已经从药品零售店没收了该五款日本进口眼药水,并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合作,预防该类药品再次进口。加拿大卫生部如此严阵以待,原因是所涉五款眼药都含有处方药成分。

  这些处方药成分是用来治疗特定疾患,并且可能引起严重的副作用,只能在医疗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使用。其中包括,四款眼药水均含有的“甲基硫酸新斯的明”(neostigmine methylsulfate),参天制药出产的三款眼药水还含有“氨基己酸”(ainocaproic acid)等。

  2013年,国家食药局正式放开对非处方药限制,但仍明确规定,零售单体药店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据2018年2月9日,国家食药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八条,亦有明确规定,“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

  今年1月3日,一份未经官方确认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在网上流出,其中第八条明确: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信息与医疗机构具备电子处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条件,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购买处方药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

  关涉网售处方药的问题,争论颇多。目前而言,处方类药品并没有得到网络销售的许可。但不存在于进口药品名录中,且因含处方类成分的日产眼药,就这样借由海淘电商之便,在网络火热售卖。时间财经查询发现,这些眼药水在天猫国际进口超市中,月成交笔数最高达1.2万,评论2.6万。网易考拉所售价格还有优惠,最低近5折。

  据李绍伟介绍,这些眼药水含缩血管的药物成分,如果频繁点眼,体内吸收多了以后,对于有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心律失常等患者有可能带来风险。此外,另外就是含有防腐剂,长期应用会带来眼表损害,造成慢性角结膜炎和干眼症等等。

  提到所售卖的日产滴眼液,部分电商平台给出理由称,产品的本身是符合日本厚生劳动省认证和日本药事法的标准,而现在的情况是每个国家卫生/药品监管机构标准不一。

  据时间财经了解到。与中国药品分类办法差异很大的是,日本用药体系将医药商品分为三类。其中加拿大卫生部禁售的眼药属于“第二类药品”。,属于副作用不足以导致身体健康受到严重伤害或导致不能正常生活的其它类药品,医生或者是店铺售货员可提供一些使用建议(非强制),并不限制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对于“药”的管理规定与中国国内差异很大。一味强调符合日本药事法规定,很可能损害消费者和商家双方利益。

  譬如在网络爆火的“药妆”的概念,即是自日本舶来,今年1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明确指出,不但是我国,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但截至发稿,当时间财经打开各大电商平台,仍有大量“药妆”相关搜索结果。而这一次,无批文、需处方的“网红”眼药水们又会被怎样的对待呢?(北京时间财经 梁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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