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年05月28日 05:09 中国证券报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措施进展情况

  1、资金占用事项的基本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披露了截至2019年4月26日,公司及关联方江西蓝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都文化”)累计被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 4,750 万元(不含利息)。2019年 4月 27 日,围海控股向公司出具承诺,其将于 2019 年5月 26日以前无条件偿还上述资金。

  2、解决措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9年 5 月 24 日收到围海控股关联方宁波朗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佐贸易”)的通知及转账付款凭证,朗佐贸易已向蓝都文化归还上述4,750万元借款。经向蓝都文化财务查询核实,该笔资金已到账。

  二、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解决措施进展情况

  1、违规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在《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中披露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以存单质押方式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关联方在相应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4.6 亿元(上海光大银行市东支行1.5亿元和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3.1亿元)。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期间,解除上海光大银行市东支行质押担保 1.5 亿元,在长安银行宝鸡汇通支行增加质押担保 2.9 亿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上述 6 亿元担保尚未解除。

  2、解决措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围海控股的通知,围海控股于2019年5月23日与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交投”)签订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详见公司公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围海控股其正在筹划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340,978,666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转让给宁波交投,宁波交投及其相关方给予围海控股不超过6亿元借款,用于解决公司与围海控股之间的违规担保事项。围海控股将在收到上述6亿元借款后,直接归还上述银行的贷款,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及时解除存单质押。

  目前,宁波交投正在履行尽职调查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约定,在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若对尽调结果满意并决定继续交易的,双方将在尽职调查结束后5日内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 2019 年 5 月 29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围海股份”变为“ST围海”。

  3、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586”。

  4、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6 亿元尚未解除。2019年4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承诺将于2019年5 月 26日前无条件归还银行的贷款,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解除存单质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对公司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围海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未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担保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及 13.3.2 条相关规定,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在五千万元以上,且达到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如果公司对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二、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力争尽快解除公司对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责任。

  同时,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围海控股及其关联方尽快偿还其债务,妥善处理并解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及 13.3.2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现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 年 5 月 29日;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自 2019 年 5 月 28日开始起停牌一天,于 2019 年 5 月 29日开市起复牌。

  3、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围海股份”变为“ST围海”;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586”;

  5、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7901130

  2、传真号码:0574-87901002

  3、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 楼证券部

  4、邮政编码:315103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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