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年05月25日 08:53 中国证券报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9-036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5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3、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76,408,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为2,676,408,689股不变。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30日

  2、除权除息日:2019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苏州市西环路888号

  联 系 人:宁波、王扬

  咨询电话:0512-68660622

  传    真:0512-6866062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9-035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诚 1 号”员工持股计划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委托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财富”)管理,并通过招商财富-金诚1号员工持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金螳螂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相关事宜安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情况

  1、2015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金诚 1 号”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截止 201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金诚 1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招商财富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 15,845,979 股,占公司总股本(1,762,205,793股)的比例为 0.90%,购买均价 18.04 元/股,锁定期为自2015年12月26日起12个月。

  2、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762,205,7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金诚 1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由15,845,979股调整为23,768,969股,占公司总股本(2,643,308,689股)的比例为0.90%。

  3、根据《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17年11月14日-15日,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招商财富通过二级市场卖出股票9,507,566股,占公司总股本(2,643,308,689股)的比例为0.36%,卖出均价14.87元/股,并完成了当期权益分配。

  4、2018年8月8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招商财富-招商银行-金诚1号员工持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共计12,000万份,并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金诚1号全部优先级份额的相关工作。

  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14,261,403股,占公司总股本(2,676,408,689股)的比例为0.53%。

  6、根据《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金诚 1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草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5年11月27日至2019年11月27日。

  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金诚 1 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以上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二、“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到期相关安排

  1、在公司“金诚1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若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发生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委托资产管理人将该计划持有的股票进行处置。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安排。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其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5、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金螳螂 金诚 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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