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7,625,4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咨询联系人:祝自敏
咨询电话:0578-8128682
传真电话:0578-8123717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5:00至2019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国贸IFC大厦1803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蔡阳(公司董事长刘溪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过半董事推选董事蔡阳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9人,代表股份数量82,990,7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74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人数为1人,代表股份数量82,238,3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86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8人,代表股份数量75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75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75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09%。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620,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44%;
反对3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6%;
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8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506%;反对35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077%;弃权1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缪仁康律师和朱晓娜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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