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年05月22日 05:29 中国证券报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40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5月2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关联董事姚科辉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6月6日召开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41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5月21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训明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42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女士于2017年12月8日出具了《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通知》,“本人计划自2017年12月8日起十二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直接或(通过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间接增持公司股份,或通过一致行动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从而进一步扩大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上述各种方式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辉女士做出的《关于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申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刘辉女士将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19年6月7日。

  上述增持计划的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女士、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增持人”),2017年12月8日至2019年5月21日,增持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76.4416万股,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554.55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2295%。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辉女士做出的《关于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申请》,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监管要求,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刘辉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刘辉女士于2017年12月8日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通知》,各种方式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至2019年6月7日。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2018年1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7年12月8日至2019年5月21日,刘辉女士通过委托设立的“国通信托·恒升31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控制的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一”)管理的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精一玖玖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精一玖玖一号私募基金”)、一致行动人刘伟女士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76.4416万股,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554.55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2295%。截至2019年5月21日,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德精一”)持有公司股份7,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4%,深圳精一持有公司股份393.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精一玖玖一号私募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6%,国通信托·恒升31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35.23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刘伟持有公司股份813.84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上述增持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855.7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707%。

  增持人在前6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自披露增持计划事项后,刘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积极筹措资金,由于金融市场环境变化、融资渠道受限等原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原增持计划的实施遇到困难。经审慎研究,刘辉女士决定终止履行未实施部分的增持计划。

  四、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姚科辉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增持计划相关方及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监管要求,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申请》。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43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9年6月6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5日下午15:00至6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该议案增持计划相关方及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5、登记时间:2019年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4

  联系人:华建强、王思邈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联系传真:(0755)26635033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6;投票简称:亚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1日

  

  附件: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说明:

  1、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王雁铭女士发出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持本公司股份19,65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0%)的股东王雁铭女士计划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93,1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王雁铭。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王雁铭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9,65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协议受让,不涉及特定股份。

  3、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王雁铭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393,1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

  4、本次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本次拟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十个自然日内。

  6、本次拟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雁铭女士此前承诺未发生矛盾。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股东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1日

中国证券报 亚联 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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