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21日 05:32 中国证券报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9-036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张云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69,558,1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419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8,096,4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622%;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1,461,7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570%。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5,0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56%。

  本次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逐项审议并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更换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吴立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0%。

  1.02、选举金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0%。

  1.03、选举葛昱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0%。

  1.04、选举胡仲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更换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俊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0%。

  2.02、选举彭燎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余海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0%。

  3.02、选举江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57,805,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3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1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拟开展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聚智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9,747,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58,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02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聪微、葛方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9-037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16:30

  召开地点: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9年5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

  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亲自出席董事人数:9人(独立董事张俊生、王苏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吴立扬女士为主持人,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吴立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金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组成如下: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康海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吴立扬:女,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会计、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审计、华夏银行广州番禺支行行长。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其关联企业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董事长。

  吴立扬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立扬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副董事长简历

  金雷: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支行会计员、主管会计、客户经理、公司部经理、大客户部副总经理、华夏银行广州分行业务部总经理、华夏银行天河支行行长。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其关联企业广州广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

  金雷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金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康海文:男,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先后任广东宏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经理、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康海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康海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9-038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于2019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监事梅方飞女士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监事梅方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梅方飞: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中国交通银行黄埔大道支行营业部、花都支行公司部,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信贷二部经理、总经理、赤坭支行副行长、行长,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广州金控花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广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就职于公司广州分公司。

  梅方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梅方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普路通 表决权 供应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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