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148,010,665,5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0.87%。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19年5月10日,中国石油集团将持有的413,223,100股本公司股份换购市值对应的工银瑞信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沪深300ETF”)份额。中国石油集团承诺自“工银沪深300ETF”成立后90天内不减持使用本公司股票认购获得的基金份额。
一、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认购前基本情况
■
二、认购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认购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认购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认购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认购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承诺:
1、本次股票认购与竞价交易减持额度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承诺六个月内未通过大宗受让方式获得本次参与认购的本公司股份;六个月内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受让本次参与认购的本公司股份。
3、承诺在本次认购期间及认购生效之日起90日内,不再竞价减持本公司股份;承诺在“工银沪深300ETF”成立后90天内不减持使用本公司股票认购获得的ETF份额。
4、承诺在股票换购“工银沪深300ETF”时,严格按照减持新规中竞价减持信息预披露的要求,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按证券交易所规定履行报告及公告义务。
(三)认购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认购□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认购是否未达到认购计划最低认购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认购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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