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17日 04:10 中国证券报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9-036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6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德龙先生

  (五)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 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周五)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人)共56人,代表股份190,276,9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3154%。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1人,代表股份190,213,1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304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6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5%;

  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45人,代表股份20,920,5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4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20,856,7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3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90,224,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4%;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90,224,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4%;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90,224,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4%;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90,224,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4%;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90,224,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4%;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68,0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1%;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90,224,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4%;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90,224,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4%;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68,0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1%;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0,224,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4%;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0,224,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4%;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68,0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1%;反对5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776,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70%;反对5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420,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81%;反对5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9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选举薛德龙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213,178股;选举张冬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190,213,179股;选举王中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213,180股;选举党增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190,213,181股;选举刘东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190,213,182股;选举薛亚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190,213,18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选举薛德龙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20,856,748股;选举张冬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20,856,749股;选举王中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20,856,750股;选举党增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20,856,751股;选举刘东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同意股份数:20,856,752股;选举薛亚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20,856,753股。

  12、《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选举邢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90,213,178股;选举张兰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213,179股;选举章顺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同意股份数:190,213,18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选举邢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0,856,748股;选举张兰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856,749股;选举章顺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同意股份数:20,856,750股。

  1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选举薛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90,213,178股;选举黄全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90,213,17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选举薛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0,856,748股;选举黄全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0,856,749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任新、朱文会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9-03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6日下午16: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薛德龙先生为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薛德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张冬梅女士为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薛德龙先生、张冬梅女士、王中营先生、党增军先生、张兰丁先生组成,其中薛德龙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邢敏先生、章顺文先生、张兰丁先生、王中营先生、薛亚辉先生组成,其中章顺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邢敏先生、张兰丁先生、刘东平先生组成,其中邢敏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章顺文先生、张兰丁先生、薛亚辉先生组成,其中张兰丁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党增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刘东平先生、钱立永先生、刘向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刘向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秘书刘向宁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电子邮箱:liuxiangning@hnzynp.com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刘治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孙艳东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朱会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证券事务代表朱会珍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5325188;联系传真:0371-65325188

  电子邮箱:zhengquan@hnzynp.com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部长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薛德龙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2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河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会研究员、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1968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内配总厂厂办副主任、主任、副厂长、厂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薛德龙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河南省中原华工激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原内配集团轴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原内配集团安徽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飞燕活塞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孟州市九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ZYNP Group (U.S.A) Inc.唯一董事、河南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薛德龙先生持有公司107,869,3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75%,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公司董事薛亚辉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德龙先生的配偶的妹妹的儿子,除以上关系外,薛德龙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冬梅女士:女,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1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师,1982年11月到内配总厂参加工作,历任内配总厂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张冬梅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河南省中原华工激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原内配集团轴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南京飞燕活塞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张冬梅女士持有公司33,742,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5%,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冬梅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中营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8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5年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高级工程师,1989年9月到内配总厂参加工作,历任内配总厂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中营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河南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河南省中原华工激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王中营先生持有公司3,298,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4%,2011年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王中营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党增军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9月生,大学学历,1988年到内配总厂参加工作,历任内配总厂工程办主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兼销售部经理。党增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中原内配集团轴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中原智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党增军先生持有公司6,536,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党增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刘东平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1月生,大学学历,1992年到内配总厂参加工作,历任内配总厂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公司技术中心主任、企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刘东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中原内配集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原内配集团鼎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原内配集团轴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京飞燕活塞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灵动飞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新乡市九盛远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日,刘东平先生持有公司3,320,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5%,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刘东平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薛亚辉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2月生,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第十四届焦作市政协常委。2003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中原吉凯恩总经理秘书、中原吉凯恩商务部副部长、中原吉凯恩总经理助理、中原吉凯恩副总经理。现担任中内凯思汽车新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中原吉凯恩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薛亚辉先生持有公司4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薛亚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薛亚辉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德龙先生配偶的妹妹的儿子,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邢敏先生:男,汉族,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1月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农机部、机械部办公厅副部长秘书,机械委机电部老干部局处长,机械部老干部局副局长、行政司党委书记兼副局长、人劳司司长,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党委书记,中国机床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顾问。现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邢敏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章顺文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5月生,注册会计师。历任深圳鄂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章顺文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张兰丁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巴黎HEC Paris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担任上海青馨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奥迪玛集团公司总经理,现任矽亚投资 CEO、宁波通商银行独立董事、飞科电器独立董事。

  张兰丁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已取得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刘治军先生: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1999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工艺员,技术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治军先生持有公司935,62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15%,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治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钱立永先生: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9月进入内配总厂工作,历任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制造部部长、运营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中原智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钱立永先生持有公司1,850,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30%,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钱立永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刘向宁先生:男,汉族,1980年8月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4月进入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证券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审计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原内配集团轴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河南中原智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京飞燕活塞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元恒道(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刘向宁先生持有公司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08%,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向宁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孙艳东先生:男,汉族,1984年4月生,本科学历,税务师,无境外居留权。2009年参加工作,历任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宜昌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18年12月进入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孙艳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朱会珍女士:女,汉族,1986年2月生,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13年3月进入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从事证券事务管理工作,现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公告日,朱会珍女士持有公司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01%,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9-038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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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薛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薛建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薛建军先生简历

  薛建军先生:男,汉族, 1963年生,大学学历,1981年到内配总厂参加工作,历任内配总厂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薛建军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薛建军先生持有公司9,002,5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8%,2011年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薛建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中原内配 股东大会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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