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
e公司讯,针对近日媒体质疑的33亿元预付款事宜,亨通光电董事长钱建林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采访时表示,公司的采购一般都是对方发货后,公司在三个月内付钱。但唯独这项业务是先预付款。也正因此有人会想入非非,觉得我们把钱拿出去,转一圈又回到集团,这种揣测是不负责任的。公司这种业务模式在发行可转债的时监管机构提问过的,我们已经作了书面详细的说明,包括某央企给监管机构出具了专项说明,监管机构是认可的,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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