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二批降电价措施出台 于7月1日正式实施

今年第二批降电价措施出台 于7月1日正式实施
2019年05月15日 19:25 界面

  今年第二批降电价措施出来了

  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得到重新核定。

  记者 | 张慧

  为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时隔一个半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第二批降电价措施。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四项措施。

  首先,除市场化交易电量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形成的降价空间,将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其次,将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后,重新核定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

  这些专项工程降价形成的降价空间,将在送电省、受电省之间按照1︰1比例分配。与送电省没有任何物理连接的点对网工程,降价形成的降价空间则由受电省使用。

  《通知》还随文下发了重新核定后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

  以哈郑直流为例,其原执行的输电价格为65.8元/千千瓦时,重新核定后的价格为61.3元/千千瓦时,降价额度为4.53元/千千瓦时,送电省、受电省各分享降价额度2.27元/千千瓦时。

  第三项措施为,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省内水电企业非市场化交易电量、跨省跨区外来水电和核电企业(三代核电机组除外)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形成的降价空间,也将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其中,之前由发改委发文明确上网电价的大型水电站和核电站,其上网电价将由受电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考虑增值税税率降低因素测算,报发改委价格司备案后公布执行。

  第四项措施是,积极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发改委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抓紧研究提出具体降价方案,按照程序于5月底前发文,于7月1日正式实施。

  3月29日,今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首项措施出台。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原则上自4月1日起执行。

  按一般工商业电量年度1万亿千瓦时计算,这一措施预计可为工商业电价带来约3分钱/千瓦时的下调。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根据此前公布的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任务落实情况,当年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任务目标超额完成,全国平均降低8分钱以上,降幅超过10%。

  一般工商业用电,是指除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外的普通工业用电及商业用电。

  电价是一般工商业用户最敏感的生产要素之一,直接关系着企业的成本及效益,也成为目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最重要的调控手段之一。

责任编辑:鲍一凡

电价 工商业 电网企业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6-11 松炀资源 603863 9.95
  • 06-11 元利科技 603217 54.96
  • 06-04 卓胜微 300782 --
  • 06-04 国茂股份 603915 --
  • 06-03 红塔证券 601236 --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