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08日 01:34 中国证券报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3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星期一)15:00—2019年5月7日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潘丽春女士因公务不能亲自主持2018年度股东大会,已书面授权委托副董事长陈均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92,391,9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8%;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4,605,66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36%;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4%;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92,391,9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8%;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4,605,66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36%;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4%;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92,391,9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8%;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4,605,66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36%;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4%;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92,391,9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8%;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4,605,66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36%;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4%;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苏州科环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唐新亮、文建红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唐新亮持有公司15,566,969股回避本次表决;

  文建红持有公司2,995,229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173,829,79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7%;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610,43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25%;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75%;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92,301,8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29%;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90,16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4,515,50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28%;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4%;弃权90,16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08%。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192,391,9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8%;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4,605,66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36%;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4%;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92,301,8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29%;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90,16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4,515,50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28%;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4%;弃权90,16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08%。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潘丽春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317,110股回避本次表决;

  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285,6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9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6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潘丽春董事长兼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持有公司1,0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77,271,46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818%;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8%;弃权2,057,82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9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3,087,84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340%;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57%;弃权2,057,82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303%。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90,334,17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203%;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2,057,82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6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547,84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2161%;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4%;弃权2,057,82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575%。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潘丽春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317,110股回避本次表决;

  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285,6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9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6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潘丽春董事长兼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持有公司1,0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77,271,46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818%;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8%;弃权2,057,82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9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3,087,84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340%;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57%;弃权2,057,82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303%。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与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保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潘丽春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317,110股回避本次表决;

  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285,6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9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6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潘丽春董事长兼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持有公司1,0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77,271,46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818%;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8%;弃权2,057,82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9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3,087,84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340%;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57%;弃权2,057,82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303%。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潘丽春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7,317,110股回避本次表决;

  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285,6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9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6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潘丽春董事长兼任公司第一大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持有公司1,0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77,271,46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818%;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8%;弃权2,057,82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9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3,087,84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340%;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57%;弃权2,057,82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7303%。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楼洪海、许海亮、潘丽春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楼洪海持有公司8,616,654股回避本次表决;

  许海亮持有公司3,013,127股回避本次表决;

  潘丽春持有公司1,0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179,762,21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0%;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592,5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25%;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75%;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楼洪海、许海亮、潘丽春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楼洪海持有公司8,616,654股回避本次表决;

  许海亮持有公司3,013,127股回避本次表决;

  潘丽春持有公司1,0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179,762,21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90%;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592,5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25%;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75%;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楼洪海、许海亮、潘丽春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楼洪海持有公司8,616,654股回避本次表决;

  许海亮持有公司3,013,127股回避本次表决;

  潘丽春持有公司1,0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177,704,39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444%;反对2,077,52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55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69,534,71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0989%;反对2,077,52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9011%;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90,424,3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671%;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1,967,66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2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638,00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369%;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4%;弃权1,967,66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367%。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90,424,3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671%;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1,967,66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2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638,00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369%;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4%;弃权1,967,66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367%。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90,424,3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671%;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弃权1,967,66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2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2,638,002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369%;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4%;弃权1,967,66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36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苏州科环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唐新亮、文建红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唐新亮持有公司15,566,969股回避本次表决;

  文建红持有公司2,995,229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173,829,79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7%;反对19,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1,610,433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25%;反对19,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75%;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伟民    高佳力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4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苏州科环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苏州科环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环”)2018年度业绩未达到盈利预测承诺值,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补偿义务人出具的承诺及苏州科环2017年度至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公司将以总价1.00元人民币向各业绩承诺方唐新亮、文建红、萍乡市骏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琪投资”)回购合计应补偿股份6,931,109股并注销。根据唐新亮、文建红、骏琪投资签署的《苏州科环2018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备忘录》,本次业绩补偿由文建红和骏琪投资先行补偿,文建红和骏琪投资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分别为1,543,583股和5,387,526股。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50,096,026股减至543,164,917股,注册资本将由550,096,026元减至543,164,917元。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2019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苏州科环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临2019-019)、《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9-014)、《2018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19-037)。

  二、其他

  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4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详见2019年4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在筹划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过程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此事项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知晓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根据管理办法和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即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即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9年5月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下表列示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核查对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备忘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发布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上述人员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预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均遵守《管理办法》、《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众合科技 表决权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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