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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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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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志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珍芝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臧晶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

  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

  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2018年11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5,400万元,2019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对本回购股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截止本报告期,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466,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确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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