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6日 05:09 中国证券报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成为卓越的产业供应链服务商。基于对所服务产业的上下游链条的深度理解和认知,运用互联网和供应链思维,聚合产业上下游合作伙伴,利用自身优势,整合产业横向和纵向资源,提升产业供应链运作效率和质量,降低供应链执行成本,为客户供应链竞争优势的提升提供一体化的专业供应链服务。作为国内供应链服务行业的领先者,公司业务主要包括:ICT产业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食品产业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医疗器械产业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跨境电商产业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一带一路全球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1、ICT产业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ICT产业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主要是针对世界500强以及行业前三的ICT产业品牌商而打造的服务平台,针对客户在商流、物流、资金流以及信息流方面的个性化需求,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嵌入式”、“管家式”的供应链管理服务。

  2、食品产业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 基于对食品行业供应链特征的深度理解和精准服务,充分运用公司在食品行业供应链的资源整合优势,为食品行业国际和国内知名品牌商以及国内有较强分销实力的渠道商提供专业的一体化供应链服务。

  3、医疗器械产业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 医疗器械行业是极具成长空间的行业。公司基于在该行业积累的多年经验,依托该服务平台,聚合行业内知名品牌商、生产商、渠道商以及终端客户,提供一体化的优质供应链服务。

  4、跨境电商产业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 基于跨境电商行业的痛点、难点以及供应链特征,公司协同跨境电商平台、电商卖家,整合优化电商行业供应链资源,为客户提供全程供应链方案设计咨询、信息系统支持、订单管理、进出口通关、采购分销、国内外以及保税区仓储,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提升跨境电商供应链执行力。

  5、一带一路全球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 依托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以全球化视野助力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为客户提供包括全球采购和分销执行、多式联运(包括空运、海运、陆运)、海外仓储配送交付、资金管理等的全程供应链服务,增强客户海外产品交付能力,提升客户全球供应链竞争力。

  6、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响应国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战略,公司利用自身融资渠道优势,借助大数据,通过对特定产业的具体分析和风险把控,将供应链金融和供应链主营业务相结合,打造物流+供应链+金融的现代供应链管理体系,解决客户资金需求,进而推动客户供应链良性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先进的供应链管理理念与技术体系,结合客户经营模式和多样而复杂的需求,设计并实施供应链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包括原材料、零部件及产成品采购、订单及合同管理、进出口代理、运输、库存管理、信息技术管理、产成品分销、资金结算等服务在内的一体化供应链管理服务。

  公司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价值创造体现为:通过为每一个客户设计并实施供应链解决方案,将上下游各环节厂商整合成一个网络,并有效管理供应链各环节上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客户外包环节与非外包环节的无缝连接,从而帮助客户将精力专注于核心业务和核心优势,在提高客户效率、提升对市场的响应速度、降低供应链成本的前提下分享收益,并使公司深度嵌入到客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成为客户价值链上的战略合作伙伴。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896,315,661.29元,同比增长27.24%;实现营业利润166,741,322.32元,同比增长16.71%;实现利润总额163,013,460.64元,同比增长14.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734,424.82元,同比增长13.85%。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0户,具体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表决的方式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孙卫平因事无法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李旭阳出席;独立董事王艳因事无法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王千华出席)。会议由董事李旭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王千华、沈小平、王艳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公司将在业务拓展、网络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有大额资金投入,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总结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4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18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19年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4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和2019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7月7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46,818,2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1,051,685.6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05,766,514.4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7月24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4000021029200498670、608566622、337010100101034872、5840000010120100378242、811030101380023453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将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注:其中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为5840000010120100378242、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账号为8110301013800234534的期末余额为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严格按照《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执行,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均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25日

  

  ■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15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 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审议《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审议《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董事2018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19年考核方案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监事2018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和2019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其中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各议案已经于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19年5月9日(星期四)至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5331166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caochunfu@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 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19年5月      日

  

  附件 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 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9”,投票简称为“嘉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其中田卉为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公司将在业务拓展、网络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有大额资金投入,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总结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18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和2019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原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提供展览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网上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仪器、实验室设备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生物技术制品的生物技术制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肥料、农药的销售;体育设备、体育用品及零配件的销售;医疗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保养服务。^普通货运;仓储物流;家畜冷冻制品的销售;乳制品的批发和零售;酒类、药品的销售。

  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叉车及零配件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基于以上经营范围增加情况,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三、授权事项

  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修订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调整后的经营范围以及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1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在2019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含135亿)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为质押、信用或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具体授信行如下所示:

  ■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实际审批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合作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有效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并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19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以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基础,达到降低财务结算成本及获取无风险收益的目的。

  2、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2019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二年。有效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可操作主体

  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在对2019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日常对外支付需求,及时进行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以上操作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六、风险及管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邓建民先生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邓建民先生办理上述额度项下具体事项。为简化在以上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内审部。

  3、内审部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内审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出监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制定相应银行理财产品的内控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以及流程的管控,有效规避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会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对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随着公司各类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日常经营收付的资金量随之增加,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于本年度内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八、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1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要求,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卫平女士,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董事会秘书李旭阳先生,运营管理中心总监彭建中先生,独立董事王艳女士,保荐代表人孔少峰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相关文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决定自 2019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公司自 2019 年开始变更会计政策,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1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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