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9-035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涂华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78,142,187.11元,比期初减少46.69%,主要原因是本期票据到期托收减少,薪酬、税费等支付金额增加,货币资金余额减少。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611,168,564.26元,比期初增加23.79%,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票据大于支付和到期托收的票据,应收票据余额增加;公司外售蒸汽增加,根据合同约定未到收款期,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 7,395,419.23元,比期初增加203.81%,主要原因是预付采购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2,096,061.46 元,比期初减少72.09%,主要原因是本期末公司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减少。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6,606,204.61元,比期初增加124.83%,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技改投入增加。
2、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496,967,966.57元,同比增加24.29%,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主要产品销售量增加。
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446,000,277.67元,同比增加39.45%,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主要产品销售量增加及电价上升影响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增加。
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8,337,309.53元,同比增加26.67%,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增值税附加税增加。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4,503,313.98元,同比减少54.81%,主要原因是本期产品运输费用减少。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24,472,325.33元,同比增加26.56%,主要原因是本期修理费增加。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304,375.20元,同比增加80.42%,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收入减少。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1,653,838.35 元,同比减少41.23%,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减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72,306,115.48元,同比减少-146,467,146.66元,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支付的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3,866,903.61 元,同比增加253,955,772.28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7]146号),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电集团和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 合并完成后,国电集团注销。国电集团已于2018年1月4日作出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国电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的合并方案及拟签署的合并协议,并于2018年2月5日签署《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以下简称“合并协议”)。 2018年8月27日,公司接到国家能源集团及国电集团通知,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2018] 第26号),该局经审查后决定对集团合并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合并协议》约定的集团合并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集团合并后,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将由国电集团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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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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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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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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