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4月24日 02:16 中国证券报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4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19年4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9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审查后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1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下午15:00 至2019年4月23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刘棠枝先生

  7、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734,042,0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34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33,763,1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31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78,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6,741,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2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6,462,5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9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78,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60%。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赖伟德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董事刘棠枝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陆曙光律师、李美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041,2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041,2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041,2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041,2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041,2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041,2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公司承诺利润实现情况的议案》

  鉴于原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刘棠枝、施驰、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62,433,394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07,8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原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刘棠枝、施驰、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62,433,394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07,8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040,7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5%;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刘棠枝、施驰、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62,433,394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07,8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041,2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041,2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041,2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041,2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041,2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刘棠枝、施驰、张知、应一鸣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62,433,394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07,8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40,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陆曙光、李美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9-04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已经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回购并注销部分股份的事项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实际业绩未能达到承诺业绩,根据公司与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将以1元人民币总价回购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应补偿的13,971,152股公司股份并予以注销。

  此外,原公司职员:薛涛、杨盛东、吴俊杰、涂重文、张均华、蔡忠鹏、高永前、钱进、王运军、王少勇、罗翠、陈聪、杨军、谭江、何湖南、骆运阳、饶春婉、丁佳、段春晓、杨武、林远欢、任志才、王丹、何芳强、丁一玲、邹亚伟、欧发云、黄圣权、姜菊妮、钱青叶、余锦剑、杨志成、袁星星、汪孟超、马丽、胡舒琦、周荣、高贺、郭思佳、陆丰俊合计共4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9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上述业绩补偿股份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1,074,103,280股减至1,058,938,128股。

  二、关于债权人有关通知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每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2)联系人:证券部

  (3)邮政编码:518057

  (4)联系电话:0755-26010018

  (5)传真号码:0755-26010028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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