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万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冬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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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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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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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变动比例131.24%,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
2、其他应收款变动比例-34.39%,主要系收到出口退税款。
3、其他流动资产变动比例-48.15%,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入账。
4、短期借款变动比例-30.3%,主要系偿还短期借款。
5、预收款项变动比例-64.57%,主要系预收款客户提货实现销售影响。
6、应付职工薪酬变动比例47.43%,主要系暂未支付的工资款增加。
7、 应交税费变动比例-42.3%,主要系报告期缴纳了期初应交税费。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比例114.73%,主要系融资租赁设备一年内到期的应付款。
9、长期应付款变动比例99.71%,主要系融资租赁设备一年以上的应付款。
10、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比例32.4%,主要系外币折算差额影响。
11、营业收入变动比例62.13%,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大尺寸、高解析度产品、全贴合触控一体化模组销售占比增加。
12、营业成本变动比例62.86%,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
13、销售费用变动比例88.98%,主要系公司业务量上升产生的运费、业务费等相应的支出增加及本期股权激励影响。
14、管理费用变动比例110.21%,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产生的职员工人数、办公、差旅等相应的支出增加及本期股权激励影响。
15、研发费用变动比例160.77%,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新项目增加及本期股权激励影响。
16、财务费用变动比例356.81%,主要系公司发展需要,产生借款利息费用、贴现支出及汇兑影响。
17、资产减值损失变动比例-331%,主要系坏账准备冲回影响。
18、其他收益变动比例-33.71%,主要系政府补助款影响。
19、投资收益变动比例-36.19%,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较上期减少。
20、营业外收入变动比例987.39%,主要系客户赔偿款。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比例44.97%,主要系本期销售额增加、收到票据到期承兑款及收到退税款。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比例-187.6%,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金额较上期减少。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比例-213.07%,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短期借款较上期增加及支付银行票据保证金。
2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动比例-597.67%,主要系上述三项现金流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以及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自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会同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但由于期间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且授权期限已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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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9年4月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回购股份69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4%,最高成交价格为14.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4.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7,115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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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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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2018年3月21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此事项相关议案。
自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会同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但由于期间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且授权期限已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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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长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2018年3月21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此事项相关议案。
自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会同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但由于期间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且授权期限已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进行了询问和查验,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授权期限等各种因素,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独立董事:胡振超、朱岩、孟晓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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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二、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会同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但由于期间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且授权期限已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后,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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