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说明的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说明的公告
2019年04月20日 07:50 中国证券报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说明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9-2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19日披露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830,013,963.7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83,001,396.38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7,012,567.3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439,645,078.35 元,共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86,657,645.72元。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152,555,375.44 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年末公司总股本2,745,166,10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1.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11,774,915.45元;本次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红利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剩余1,774,882,730.27 元,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氟化工、氯碱化工综合配套的氟化工先进制造业基地,主要业务为基本化工原料、食品包装材料、氟化工原料及后续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氯碱化工、硫酸化工、煤化工、基础氟化工等氟化工必需的产业自我配套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包括基础配套原料、氟致冷剂、有机氟单体、含氟聚合物、精细化学品等在内的完整的氟化工产业链,并涉足石油化工产业。

  稳定增长的经济,为行业产品市场需求提供了保证。公司所处的化工行业,属资金和技术密集型、重污染、安全生产风险高的行业,受产品、安全、环保、土地规划、能源消耗等产业政策,以及资金、技术、安全生产与环保设施、土地等生产要素的约束较强,外部环境变化对其影响较大。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排污许可证”、“退城进园”、“环保税”、“蓝天保卫战”等配套的安全环保政策实施抑制着行业产能扩张,部分“散乱污低”化工产能去化、生态与安全敏感区域化工的阶段性停限产等措施导致部分化工产品供给收缩。行业的供需格局、竞争格局继续趋向改善,行业集中度趋向提高。

  公司成立 21 年以来,经营发展稳健。公司已由基础化工产业企业逐步转型为中国氟化工领先企业,成为国内领先的氟化工、氯碱化工、煤化工综合配套的氟化工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产业集群化、基地化、循环化、园区化特征,积累了空间布局、产业链、规模技术、品牌、市场、资源、管理等多项发展氟化工及化学新材料竞争优势,并形成产业协同、产业链高端化延伸的格局与趋势。

  目前,公司正处于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重要阶段,依托良好的竞争优势、有利的竞争地位,未来公司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行业发展的机遇,巩固提升氟制冷剂全球龙头地位,加大氟聚合物、氟精细、PVDC等先进化工材料的研发与项目投入,加大公司存量装置的提质增效、智能化升级、安全本质提升等投入,使公司产业向中高端、高质化发展。

  以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已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报表项目注释”之17“在建工程”等内容。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的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9年4月19日披露的《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综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统筹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等因素,制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

  三、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经营资金、生产装置的技术改造、项目发展、产业布局、可能的企业并购、新产品研发以及回购公司股份等项目,以促进公司产业升级,提高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市场价值,为投资者谋取长远回报。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本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投资者说明会及股东大会表决

  针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在2019年4月25日召开说明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利润分配说明会的预告公告》,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对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分段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9-22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利润分配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25日(星期四)下午 16:00 至 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 年 4 月 19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巨化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和《巨化股份董事会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1.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11,774,915.45元;本次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情况,公司定于 2019年4 月25日举办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25日(星期四)16:00-17: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副总经理韩金铭,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王笑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刘云华(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董事会秘书:刘云华 0570-3091758

  证券事务代表:朱 丽 0570-3091704

  邮箱:zhuli@juhua.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利润分配 浙江巨化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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