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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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0日 07:35 中国证券报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四、本次为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能够解决下属公司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下属公司保持充裕的周转资金,优化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经营业绩,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下属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均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上述下属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故其未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详见“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下属控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亦未按持股比例对该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相应担保。

  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8,073.3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868,362.05万元的比重为8.99%。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含前期审批额度)约为人民币1,014,555.00万元(美元担保金额依据2019年4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 669.11人民币元计算)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16.8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合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8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34.690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8元,共计募集资金2,570,780,04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62,019,305.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1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060,665.05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

  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6年12月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2)。

  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意减少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之“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在内的内容云平台”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并投入到新项目“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与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与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城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0万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6月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意将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之“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在内的内容云平台”剩余募集资金151,315,802.69元及“搭建全渠道覆盖的自有品牌销售平台” 剩余募集资金402,481,300.00元投入到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之“搭建智能超级电视硬件平台”。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同时用于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搭建智能超级电视硬件平台”,具体以银行余额为准。

  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7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充分考量项目经济效益及资金使用效率,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公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96,809,670.7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09,409,599.8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可能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递减。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兆驰半导体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兆驰半导体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该投资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投资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择机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非保本理财产品,且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现金管理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承诺在此项现金管理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兆驰半导体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现金管理操作。

  2、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4、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兆驰半导体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兆驰半导体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兆驰半导体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及兆驰半导体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兆驰半导体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兆驰半导体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兆驰半导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七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姚小聪、张力、范伟强、朱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6,776.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5.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38.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6.13%,基本每股收益0.098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25%。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66,645.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71,781.78万元。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384,756.5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34,616,947.5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3,461,694.76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根据公司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79,969,112.91元。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18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现金分红,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23)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4)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上述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许峰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为以下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提供不超过对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前期审批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保证期间为自下属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负责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8)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19年5月14日14:30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15:00至2019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7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等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振宇、罗希文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传真号码: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邮政编码:518112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9

  2、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七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莎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而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红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因此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4)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及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于2019年4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8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34.6909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8元,共计募集资金2,570,780,04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60,736.51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62,019,305.49元。截止2016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1号)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67,749,745.32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4,803,753.06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29,059,925.41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9,396,212.03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96,809,670.73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4,199,965.09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09,409,599.8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409,409,599.85元,用于申购银行大额存单的余额为5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060,665.05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

  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6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2)。

  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意减少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在内的内容云平台”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并投入到新项目“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与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与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城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0万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6月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鉴于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中“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在内的内容云平台”、“搭建全渠道覆盖的自有品牌销售平台”已由控股子公司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因此将“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在内的内容云平台”、“搭建全渠道覆盖的自有品牌销售平台”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搭建智能超级电视硬件平台”。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7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充分考量项目经济效益及资金使用效率,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公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银行产品管理情况如下:

  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天泽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500,000,000.00元申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账号为197743902834,起息日为2018年12月28日。本期大额存单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本金及相应利息当日划转至大额存单签约账户中,留存金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否则须全部提前支取。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提前支取或拆分存单金额,持有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18年6月1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鉴于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项目中“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在内的内容云平台”、“搭建全渠道覆盖的自有品牌销售平台”已由控股子公司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因此拟进行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将“搭建包括视频、游戏、医疗、教育、电商等在内的内容云平台”、“搭建全渠道覆盖的自有品牌销售平台”的募集资金投入“搭建智能超级电视硬件平台”。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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