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1季度报告

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1季度报告
2019年04月19日 04:54 证券日报
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1季度报告

  

  2019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4月19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01月20日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天弘中证500A净值表现

  天弘中证500C净值表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01月20日生效。 

  2、本基金自2018年04月24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即天弘中证500C),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即天弘中证500A)。C类基金份额的首次确认日为2018年04月25日。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制定《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对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秉承合规第一、风控第一的原则,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的影响,力争投资回报与所跟踪指数保持一致,努力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指数投资工具。

  出于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需要,基于谨慎原则,报告期内本基金运用股指期货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应对大额申购时巨额资金在途等特殊情形。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本基金在报告期内运用股指期货工具旨在提高投资效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力求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误差的来源主要是申购赎回与成分股停牌因素。当由于申赎变动、指数成分股权重调整、成分股停牌等情况可能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影响时,本基金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对指数基金采取被动复制与组合优化相结合的方式跟踪指数,控制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在较低水平上。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行平稳。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9年03月31日,天弘中证500A基金份额净值为0.9367元,天弘中证500C基金份额净值为0.9583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天弘中证500A为31.04%,天弘中证500C为30.9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均为31.2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由于指数成份股调整,上表所列示股票中,*ST华泽(证券代码:000693)被调出成份股后停牌,故以积极投资股票列示(下同)。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 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指数基金的股指期货买入套保主要为应对基金组合申购的资金未到位造成基金组合的股票仓位过低的风险,股指期货在买入时总持仓量采用双限制策略,一是限制基金组合中总的股指期货持仓量不能超过向中金所申请并获批的套保总量;二是限制基金组合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加上基金组合中其他有价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能超过法规规定的上限。并在股指期货的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约束和中金所的规定。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对市场走势研判的基础上,结合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情况,制定套期保值交易的合理期限。套期保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股指期货当前的最远到期日合约,即次季合约。按照交易月份相近的原则,综合考虑并动态跟踪不同到期日的期货合约的流动性、价差状况和展期风险等因素,选择合适月份的期货合约进行开仓和展期交易来实现远期套保的目的。另外对于交割月的股指期货,通常情况下,最晚在合约交割日进行平仓,尽量避免进行交割。在未来的股指期货交易过程中,本基金将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颁布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严格控制交易中的各种风险。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转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注: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比例的分母分别采用A、C类各自级别的份额总额计算。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本基金成立后有10,000,000.00份为发起份额,发起份额承诺的持有期限为2015年01月20日至2018年01月20日。截至本报告期末,发起资金持有份额为0份。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10.2 存放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及网站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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