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分别为邵建明、邵建佳、陈文胜、潘尉、李峻峰、朱为绎、慕丽娜。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存量负债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等。
该项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邵建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具体金额以贷款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合同,超过以上授信额度须经董事会另行批准后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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