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9-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8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5月25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88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48元。截至2017年5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72,803,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257,40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7,545,794.4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 (2017)第110ZC018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106.2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821.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5,648.3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72.8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15,286.67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2,392.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运营中心扩建项目2,757.27万元,累计投入3,245.62万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促销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1,023.45万元,累计投入1,248.81万元;
(3)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5.42万元,累计投入175.14万元;
(4)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合计投入16.50万元,累计投入6,399.30万元;
(5)以募集资金支付上海谦玛网络60%股权收购款11,324.03万元,累计投入11,324.03万元。
综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2,392.9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61.68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5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分别与北京银行天桥支行、招商银行宣武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其中:募集资金361.68万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45.23万元(其中2018年度利息收入371.7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14万元(其中2018年度手续费0.5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投资进展等因素,将“运营中心扩建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8,082.94万元以及“促销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3,241.09万元(截至2018年11月4日,含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合计募集资金余额11,324.03万元变更用于支付收购上海谦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谦玛网络”)6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已经2018年9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于2018年9月19日经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9年4月18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表1: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18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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